查账主要是查被查单位的全部经济活动和部分经济活动。
一般查账包括的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审查管理层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销售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资金筹集和使用 计划、利润分配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并提出改进设想、办法及措施,对计划指标的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各项费用开支标准,是否按标准执行,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开支。
3)审查财务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现象和工作中的疏漏应及时指出,并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
4)对报表、明细账进行调阅、检查,对数字的真实性、计算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提出质疑,并让直接负责对此作出解释。
5)审核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是否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6)审核会计人员是否对自己负责的科目进行自查、分析。
①顺查法和逆查法。
顺查法是按照一笔交易在会计记录中的顺流程序,以确定交易处理是具有完整的过程。
例: 在A公司的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张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上面没有收款人签名,而会计记账凭证上的分录是: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现金。查账人员应运用顺查法检查“其他应付款”有关明细账,直到会计报表上的记录在核对、审阅、调查的基础上,查清楚这笔业务的来龙去脉,以确定是否有错误或存在弊端。
逆查法是按照一笔交易在会计记录中逆流程序查核,以确定已入账的交易是否正确的过程。
例:A公司审查人员在看8月的财务报表,发现当月利润表中的销售费用占比比以往月份偏高,通过翻查明细账,看到当月的促销费在销售费用中占比最高,再通过查看原始凭证,得知当月发放了5月、6月、7月的促销员提成,导致当月促销费过高。
②详查法和抽查法
详查法也叫细查法或精查法,即对被查单位一定时期内所有的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全面、细致、彻底的检查。
抽查法即从一定时期的全部会计资料、凭证中抽取一部分样本进行审查,用以推断总体有无错弊,也称审计抽样。
1、审阅法与复核法
审阅法是指查账人员对被查单位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进行详细阅读和审阅。
审阅的对象及审阅的内容如下:
1)对原始凭证的审阅:审阅原始凭证的抬头、日期、数量、单价和金额是否正确、真实;有无自己涂改盖章证明;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所载经济事项是否合理合法等。
2)对记账凭证的审阅:看摘要的内容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会计科目和会计分录是否正确,再看金额的计算是否准确,看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是否正确。
3)对账簿的审阅:主要审阅明细分类账和日记账。对账簿的摘要、金额以及对应科目进行审查,看是否按规定的方法结账,对应账户是否正确,错误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更改,转页的数字是否一致等。
4)对会计报表的审阅:审阅报表上的数字、项目是否填列齐全、账表数字是否相符、各有关报表上的数字是否相对应,各月数字有无异常变化。
复核法是查账人员对被查资料进行重复性的验算和验总(验证合计数)。
1)对凭证的复核:包括复核原始凭证和复核记账凭证。 复核原始凭证地方:
① 要看原始凭证的数量与单位的乘积是否等于总金额;
②看各物品的金额是否等于合计金额;
③小写金额是否等于大写金额。
复核记账凭证时要注意的:
①应观察记账凭证借方金额合计数是否等于贷方合计数
②记账凭证的数额是否与原始凭证的数额相符;
③记账凭证所记录的内容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
2)对账簿的复核:账簿中所记录的单项发生额之和是否等于发生额合计数,期初余额加减贷方发生额后,是否等于期末发生余额。
3)对会计报表的复核:会计报表中各项目数字之和,是否等于小计、合计或者总计数;表中百分比和其他指标的数值是否计算正确。
2、核对法和核实法
核对法即把会计记录和其他有关记录中相关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数据进行对照比较,以确定其是否正确的方法。
核对法的核对目标和核对内容如下:
证证核对:对相关凭证之间的核对。例如,请购单与入库单的核对;付款申请单与付款依据的核对。
账证核对: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之间的核对。
账账核对:相关账户的审核。例如。进销存中的原材料台账与总账系统的原材料明细账的核对;往来账会计的往来明细账与总账的余额核对。
账单核对:指本单位的有关账目与外单位的单证的核对。例如:核对本单位的往来账户与客户对账单之间的欠款余额是否相符;核对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明细账余额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是否一致。
表表核对:核对各类报表中关联关系是否正确。例如: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的增加数是否与当年利润表的净利润相符。现金流量表的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增加额是否与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增加额一致。
3、盘存法与调查法
盘存法是指根据账簿记录对库存现金和各项财务物资进行实物盘点,以确定企业资产是否完整。
调查法是指查账人员通过观察、查询、函证等方式,对被查单位进行审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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