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亚洲经济》援引首尔瑞草警察局25日消息,素有“咖啡王”之称、曾一手打造“咖啡陪你(Caffe Bene)”、“豪丽斯(Hollys)咖啡”和“Mangosix”等连锁咖啡品牌的KH公司代表姜勋(音),当地时间24日下午5点46分在其位于首尔瑞草区的家里洗手间中自杀,现场未留下遗书。警方称:“公司经营困难陷入资金危机,姜勋于23日向朋友发短信称十分疲惫。”
(Caffe Bene)创始人姜勋
2012年,一部张根硕主演的《屋塔房王世子》捧红了豪丽斯咖啡,随后豪丽斯咖啡高调进驻中国;之后《来自星星的你》的爆红,咖啡陪你又收揽了金秀贤。2016年,咖啡陪你已成为中国休闲咖啡连锁第一,经营门店3500家,营业额超50亿……
金秀贤为咖啡陪你代言
韩国“咖啡王”的命运令人唏嘘,企业家在艰难的创业中,对于亲手培育成长的企业,投入了全部心血,充满了感情。但他们在全身心投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时,往往忽略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家庭财富与企业经营之间需要设立一道防火墙,否则,很有可能会导致企业牵连家庭,最后可能企业家的个人财产失去最基本保障,甚者如“咖啡王”重压之下选择生命的终结。
下面小编就以家族企业生命周期为轴线,探讨在不同阶段家族企业面临的家企混同的法律风险及其治理对策。
在企业创立的出资阶段,股权结构上,创始人常常采用一人公司和“夫妻店”的形式。如为一人公司,根据《公司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实践中达到这个证明目的十分困难。
此外,很多企业家在创业之初为夫妻共同打天下,公司注册为两人所有。实践中,如果是夫妻股东的结构,夫妻公司往往和家庭混同在一起,容易出现公司丧失独立人格,失去“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双重保护。因此,公司的人格独立是公司有限责任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前提。一人公司或“夫妻店”的股权结构设计很有可能导致公司独立人格的丧失,从而对企业家个人和家族财产造成损失。
对于初创期的家族企业,股东、家庭成员应与公司保持适当的“距离”,具体表现在:一方面,股东应履行出资义务,将出资财产真正交付公司;另一方面,股东和家庭成员都应该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将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区别对待。
曾人气爆棚的咖啡陪你
在第二阶段成长期,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壮大,对于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于是产生了各种对外融资的需求,包括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在债权融资过程中,为争取更多优质资金,企业家往往主动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自然也会让企业主及其家庭成员面临债务风险。在企业股权融资过程中,企业家为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资金,常常引入风投,签订对赌协议、股权回购协议,约定在企业没能达到约定的发展目标时对投资人进行补偿。此时如果企业在财务上仍然维持“家企不分”的状态,个人的财产将受到更大程度的牵连,同时企业主自身想要退出也十分困难。
对于上述融资过程中的财产风险的防控,主要是通过对企业主个人及家庭财产的预先保全和传承,避免未来发生债务风险。具体表现为避免家族财产和企业财产的混同、设置经营债务的防火墙、将企业家从企业的债务中剥离出来。实践中可利用家族信托等财富管理工具,将企业家的特定财产独立出来,达到隔离的效果。例如,设立家族信托,家族信托的隔离机制使任何家族成员个人的能力、债务、离婚、意外等均不会导致家族财富受损,从而实现财产的预先保全和传承。同时,信托财产又独立于受益人存在,因此,受益人的婚姻状况、债务情况都不能对信托财产产生潜在威胁。即使受益人因婚姻变动被迫分割财产,或被债权人追索债务,受到影响的只是已经分配给受益人的那部分收益,信托财产本身不受影响。此外,即使受益人负债严重,除非委托人同意,也不得提前提取收益。因此,家族信托可以保证在预先财产保全的基础上按照企业主的意愿实现长久的传承。
咖啡陪你如今频陷关店潮风波
在第三阶段成熟期,随着企业发展,更多的家族成员开始加入家族企业。由于参与企业事务家庭成员增多,家族企业治理较初创期相对复杂。家族和企业不同的价值取向形成了新的治理难题:如何分配家族企业股权、家族企业分红政策、家族利益冲突解决、家族使命和愿景等等。
本阶段,为避免家企混同,企业主应当实现企业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首先,规范资金管理制度。“家企混同”的重要表现形式就是财产的混同。因此,在企业内控制度的设计上,对于资金活动的控制至关重要。其中,企业的资金营运机制是保证资金运用合法合规、安全有效的基础,应设计严密的流程进行控制。其次,完善组织机构设置和监督机制。家族企业应完善企业内部整体的组织机构设置,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将权责分配具体落实到个人,细化责任追究管理控制体系。最后,积极发挥董事会、监事会作用。
家族企业,自其诞生之日起就与创始人及其家族存在着紧密的联系,由此导致“家企混同”的风险不容忽视。无论在哪个发展阶段,尊重企业的独立性以及平衡企业与家族之间的关系,是治理“家企混同”风险的关键。在此基础之上,还要引进科学的管理方式,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对企业和家族适当剥离后分别进行全面的制度化管理,实现家商分离、避家而治。
原作者: 柏高原 汤杰 编辑:肖婧
本文版权归《家族企业》杂志所有
想看更多,请关注家族企业杂志微信公众号(ID:jiazuqiyezazhi)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