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若英的《后来》歌词写得挺好,貌似谈爱情,其实具有人生的普遍价值。
现在说起来,已经是20多年前了。
那年夏天,刚从学校毕业,下午下班后天天去一中操场踢球。破自行车往长满蔷薇花的低矮栏杆上一靠,一个翻身就从马路进了操场。
一身臭汗之后,光棍来光棍去,漫无目的骑车回单身宿舍。
大部分时间经过京源商厦。那时候卡拉OK乍起,不知什么时候,门前广场忽然多了一个跳舞的男子。约40岁左右,腰缠红绸绳,衣服不算褴褛,但绝对不干净,随音乐扭来扭去,招来很多人围观。
大家都说这是一个神经病。一言概之,跳舞可以,但一个男子扎着红腰带跳舞,基本纳入神经病序列。
不只在京源商厦,有时候在老光明羊肉馆前也会见到他随着音乐起舞。
见多了之后,好像只要有音乐的地方,他都会跳起来。
那些年流行一句话叫“边走边唱”,就因为这个,忽然对这个跳舞的男子产生了兴趣。
多次观察之后,我发现这个人不是乞丐。音乐一停,他就会挤出人群,一路消失在夜色中。他从不伸手向人乞讨,更不会从垃圾堆里捡食。
终于,年轻的好奇心让我跟踪了他。
那天下午踢球之后夜幕降临,路经商厦,他又在那里不停地扭来扭去,既不说话,也面无表情。老样子。
后来音乐停了,他把腰里的红绸子一扎,顺着路往南走。鬼使神差,我便慢悠悠跟在了他后面。
那时候老转盘大桥下还是一片荒芜,有几个收垃圾的占据了半个河床,酒瓶子塑料袋堆积如山。眼瞅着,看他顺着小坡下去,不见了踪影。
犹豫了很久之后,我把自行车往路边一靠,然后也下去了。
走了不远,看见一个黑影坐在一垛酒瓶前面,借着远处街灯的光晕正在吃饭。近前一看,果然是他,红绸子还在腰里扎着。手里是半个馒头,啥菜看不清。
然后,我就在他对面蹲下了。
他仿佛没有看见我,自顾自吃。
终于按捺不住,我问了这么一句傻话:“你怎么天天去跳舞?”
出乎意料的是,他非常平静地回答了我:“没事跳着玩!”
我原本给他编了很多故事,但到了此刻,发现俱不合宜。他既不呆,也不傻。反而是我呆了呆,最后也就站起来走了。
以后再见他跳舞,我就失去了观看的兴趣。因为我知道他不是一个神经病,也不是一个乞丐,更不是一个收酒瓶的小贩。
至于他是谁,已经不重要。
不知什么时候, 他从这个小城消失了。
为此,我真的很是觉得少了点 。于是写了一篇小文,好像叫《舞者》。
其实,我很想探究他背后的故事。
至少,在大家都把他当傻子的时候,我怀着年轻的好奇心去看过他。
多年之后,我发现,这种年轻的好奇心一点都不含歧视。
今日晚归,夜里11点。
下午六点去影院看了看《敦刻尔克》,大失所望。
除了英雄,满是活下去的渴望和自私。也有龌龊。
在那个环境下,很是理解的。
步行回家,烦。约人路边小酌了下。
烦是因为心里有疙瘩。现在还不能说。
草草散了,回家。
邻居大嫂在街边租赁的房子还亮着那盏黄悠悠的小灯,正往屋里收拾水果。
我没有帮她,但说了一句:“没人了,早回家吧!”
大嫂答:“这就准备走,你才会来?”
对她,起初我没有一点好印象。
同是街坊邻居,她的水果价格给我的总要比500米外多那么一毛。而且,每次见我总要向我推销水果。挨不过,买过几回,都不如意,后来心里就抵触了。偏不买。
那年冬天,早晨,我正在电脑前敲字,老远听见她在院外咋呼我的名字。当时听见我是很烦的,还没来得及反应,院门咣当一声开了,她搀着老母进来了。
老母那年七十多岁,去厕所回来,半晕在路边,她恰好遇见。老母嘴硬,硬要撑着自己回来,其实已经自己走不了了。看上去像喝醉了,等进了院子看见我,两腿一软就坐在了地上。
因为她,老母应该说捡回了一条命。她让我掐人中,又让我不要让老母咬了自己舌头,眼见母亲真的要咬牙关,毫不犹豫我把手指插进老母牙缝中。终于,几分钟后,老母长出了一口气。大嫂说:“好了,没事了……”
住院检查,老母头部供血不足,毛细血管有些堵。
假如那天没有邻居大嫂,我不知道要怎么处理。
这事之后,感谢是必须的。
从此以后,我总会装作不经意地去买大嫂的水果。
而且,我甚至觉得,以前对她的印象是龌龊的。
尽管从那以后,见面还是淡淡的,没有刻意的热情,但这个大嫂,在我心里有了一个位置。
现在,对于人和事,我真的喜欢坦白,明确说明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不过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多年以后的遗憾。
善待遇到的每一个人,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可能需要他的帮助。
关于后来,你永远不知道将会有怎样的故事发生。
况且,世界上没有哪一个人是完美的。
就像我自己,有可能让人终生厌恶,但也有人会终生喜欢。
2017年9月26日
文|王书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