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毫笔
诫失职也
紫毫笔, 尖如锥兮利如刀。
江南石上有老兔, 吃竹饮泉生紫毫。
宣城之人采为笔, 千万毛中拣一毫。
毫虽轻, 功甚重。
管勒工名充岁贡, 君兮臣兮勿轻用。
勿轻用, 将何如? 愿赐东西府御史, 愿颁左右台起居。
搦管趋入黄金阙, 抽毫立在白玉除。
臣有奸邪正衙奏, 君有动言直笔书。
起居郎, 侍御史, 尔知紫毫不易致。
每岁宣城进笔时, 紫毫之价如金贵。
慎勿空将弹失仪, 慎勿空将录制词。诫失职也。
观《白氏长庆集》卷四一、卷四二、卷四三,诸卷所上奏状,可以为证。又《旧唐书》卷一六六,《新唐书》卷一一九《白居易传》,《通鉴》卷二三八《唐纪·宪宗纪》“元和五年六月甲申”条,及《李相国论事集》卷二“论白居易事”条,均载宪宗谓白居易不逊,及李绛解释之语,则乐天亦可谓言行相符者矣。然则此篇之作,而又以之次于《官牛》一篇之后者,殆有感触于时政之缺失,而愤慨称职者之不多,似无可疑也。乐天以宣州解送中进士第,此篇及《红线毯》篇俱以宣州之贡品为言,盖皆其所熟知者也。兹取旧籍之涉及宣州兔毫笔者略录数条于下。《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八“宣州溧水县”条(此条乃张清常君举以见告者,附记于此)云:中山在县东南一十五里,出兔毫,为笔精妙(《旧唐书》卷一〇五《韦坚传》载宣城郡船所堆积之产物中有纸笔。又《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宣州宣城郡土贡有兔褐簟纸笔”条)。
毛元锐,字文锋,宣城人。其族有窜于江南者,居于宣城溧阳山中,宗族豪甚。
寅恪按:《太平寰宇记》卷一〇三所纪宣州土产中,笔居其一。乐氏之书,虽较晚出,亦可与乐天之诗相印证也。至张耒《明道杂志》云:余守宣州,问笔工毫用何处兔。答云,皆陈亳、宿数州客所贩。宣自有兔,毫不可用。盖兔居原田,则毫全,以出入无伤也。宣兔居山,出入为荆棘树枝所伤,则短秃,则白诗所云非也。
大抵四方之兔,赋形虽同,而毛色小异。山林原野,所处不一。如山林间者,往往无毫,而腹下不白。平原浅草,则毫多而腹白,大率如此相异也。白居易曾作宣州笔诗,谓,江南石上有老兔,食竹饮泉生紫毫。此大不知物之理。闻江南之兔,未尝有毫。宣州笔工,复取青齐中山兔毫作笔耳。
恐是古今产物之殊异。上引唐人之文,足征白诗之不妄。文潜拘于时代,致疑古人,其言未必可为定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