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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广府地区自梳女服饰探析
摘要:“自梳女”是广府地区较为有特色的社会群体,由于婚姻观念的进步,这一群体的女性选择终身不婚,形成了珠三角地区特有的风俗。生活环境、时代特征赋予了他们服饰特有的内涵,本文通过对清末明初时期广府地区“自梳女”服饰的分析,研究“自梳女”在梳起仪式中及日常的服装、服饰特征,并探索其与广府地区民风习俗文化之间的关联,为广府地区服饰文化研究提供依据和佐证。
  关键词:清末民初;广府地区;自梳女;服饰特征
  一、绪论
  广府文化是岭南文化体系中最具代表性、影响最大的文化体系。目前,对广府地区范围的界定在学术界已经得到论证,其所在地区包括广东的广州、佛山、深圳、东莞、中山、珠海等广大区域。自梳,俗称“梳起”。是流行于广州、顺德、南海、番禺一带的独特婚俗。珠江三角洲商品经济孕育较早,桑蚕和缫丝业较发达,女子在经济上能独立,为逃避封建包办婚姻和旧礼教的束缚,他妈以终身不嫁,独身终老以示决心。1774年的番禺《县志》谓:“围朝(指清朝)百年来,番禺一邑,其所称贞女者,志不绝书,而其甚者,相约不嫁,联袂而死。”任志成书于乾隆卅九年(1774年)可见番禺一地,女子不嫁,在清初已成风气
  清末(19世纪90年代左右),仅顺德便有机器缫丝厂200家以上,发展成为广东省养蚕和丝织业的中心,拥有产业工人6万之众,超过同期上海和天津。民初(20世纪初)自梳风气达到了高潮,那时清政府的闭关锁国政策已经被鸦片战争的洋枪洋炮击破,门户开放之后,一批自梳女下了南阳,从事服务性的行业。民国以后,风气剪开,男女婚姻较为自由,自梳的风俗虽逐渐式微,但直到解放初期,余风仍未全泯。据广东省妇女联合会1953年调查,番禺地区仍有自梳女245人,占妇女人口总数12%。本文着重对清末民初时期广府地区的自梳女服饰特点及其风俗习惯进行研究。
  二、民国时期广府地区自梳风俗特征及服饰特点
  广府地区民间习俗,凡未出嫁之女子,不论年龄大小,都应梳辫,不能梳髻,直至临出嫁前,才请人代梳发髻。婚后逢年过节或有红白喜庆,外出都要梳髻,以区别于未婚女子。立意终身不嫁的女子,要择好吉日,祭过先祖,叩拜双亲,然后梳起发髻。较富裕的人家,还要摆上几桌酒席,请父老姊妹喝“梳起”酒。
  “梳起”是女子宣示决心以不嫁之身终老的一种特定仪式,一经“梳起”,终身不得反悔。
  “梳起”仪式的筹备多在自梳女聚居的“姑婆屋”内进行。“梳起”时所需的物品如:新衣(包括内衣裤)、新鞋、新袜、梳子、红头绳、镜妆(又称“柬妆”,为梳妆用的小箱子,上嵌玻璃镜,下有小抽屉数个,内储梳、蓖、骨簪等)及祭品:烧肉、鸡、红包、生果、茶酒等。“梳起”前夕,必须在“姑婆屋”内住宿,以香汤(黄皮叶煲水)沐浴后,即着急志同道合的姐妹(包括已梳起及未梳起的女性)聚谈至清晨前往庙宇举行梳起仪式。由老自梳女为其拆开辫子,改梳云髻,换上新衣髻结束。“梳起”仪式后,再不能在娘家梳头,要另找庵堂,或到“姊妹屋”去自己梳理发髻。“梳”与“疏”谐音,自梳女子在家梳头被认为是不认祖宗、凌辱祖先的行为。女子“梳起”后既可以在母家生活,自食其力,也可另屋居住,义结金兰。这种陋俗,无疑是由于封建礼教的摧残,妇女饱受三从四德之伤害,视婚姻为畏途,而扭曲人性形成的一种恶习。但封建桎梏下的柔弱女性,敢于以终身的幸福作为代价,反抗封建婚姻制度,并且形成一种社会力量,也是对封建传统文化体系的一种冲击。
  自梳女的职业因地区经济情况而异。自梳风气最盛的顺德,多以缫丝及做“妈姐”(女佣)为业;番禺、中山等地的自梳女,则多以织布、织毛巾、刺绣卫生,亦有死样牲畜及耕种者,尤其在民国初年以前,妇女尚受缠足之累,在社会上谋生不易,大都只能在家庭以内做针线活为生,成为原始的服装制作从业者。
  顺德、南海在蚕丝业较兴旺的时期,年轻的自梳女大都在丝厂缫丝,年老的则多从事采桑、养蚕等工作。农村未嫁女子用红头绳扎辩束和辩尾,自梳女多身着细花棉布斜襟衫,绣花布鞋宽脚裤,不再用红绳,只能用青色或黑色生子扎马尾后梳成发髻或单辩,区别于少女,否则被认为不守妇道。
  20年代缫丝业衰退,自梳女不得不另谋生计,其中很大部分流向广州、香港、南洋地区的大城市,在富贵人家做“妈姐”。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载:“粤俗中人之家,有所谓妈姐者,即佣妇之称,如苏沪之所谓杜姐是也。唯其性质,与别不同,每当黄昏,和夜阑人静,则常见有时装革履者,浑身黑服,头发光鲜(此等装束,谓之妈姐装),或三五成群,或独行禹禹,于西濠长堤十八甫一带,出没其间。”①
  妈姐装的面料是广府地区所特有的莨绸,莨绸又称香云纱,是以薯莨的汁液对丝绸涂层,再用河涌塘泥覆盖日晒加工制成。薯莨汁液被河涌塘泥覆盖后,丝绸面呈蓝黑色,丝绸底呈棕红色,微亮的光泽,摸起来柔软冰凉,穿着走路时面料之间的摩擦会发出“沙沙”声。妈姐装的服装形为短大襟衣,无领,右衽布扣,前襟有缘饰,深色衣裤,大裤裆且裤脚稍宽,裤头配以银链裤缰,胸前饰一梅花形银牌,戴一对精巧玲珑的耳环,银手镯雕龙刻凤,显得十分高贵。
  总体而言,清末民初时期广府地区自梳女多是大襟衫、裤镶边。服装原料多用绫罗绸缎麻葛等布,用纱、、绸、薯莨、土布等制成服装,绸缎绣制成长裙。
  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家多着锦绣衣裙、锦袄、百褶裙等,一般女子多事大襟衫裤或镶边。清后期广府地区女性服装原料多用绫、罗、绸、缎、绢、刺绣、青麻、葛、莨绸等;到了民初时期,由于有洋布、洋纱、绒布侵入市场,传统面料与洋面料共同使用的情况开始增加,但服装款式改变不大,仍以深色大襟衫为主圆领、衫宽、大袖、衫长过膝,衫沿绣大花边为多,有的衫中间绣四方形图案,又扣有花边。民国提倡改革大襟衫,革除衫中间四方图案。但仍衣宽、袖大、衫长过膝,衣领衫边均加饰与衫不同颜色的花边。
  民国以后缠足风气渐衰,便于穿着的木屐成为了自梳女常穿的鞋品,由于广府地区地处亚热带气候,潮湿多雨,木屐有一定高度,且不用着袜,方便易干,故受到喜爱。木屐有素屐和花屐两种,素屐是不上油彩的,花屐则画上花草,色彩绚丽。木屐有平跟也有高跟。木屐的制作:将木头雕凿成各种不同规格的屐坯,然后漆上油漆,画上花草,定好屐皮。
  三、结语
  服饰的发展总是同社会的进步紧密相联的。尤其是妇女的服装,在各个不同时期的社会变革中,较直观、真实的反映了一个地区或民族的经济、民俗等基本情况。自梳女的生活环境变化受海外和港澳影响较大,尤其是清末明初时期,因缫丝业受外来洋丝、洋布产业的影响,厂房关闭,转而到香港、澳门等地做女佣,对西方服饰有较早的了解,另外在接受外来服饰文化影响的同时,又始终保持着自身的特点。由于广府地区地处亚热带,气候炎热、多雨、潮湿,所以尽管西方的服饰文化铺天盖地席卷而来,自梳女们仍然根据自己文化习俗、生活条件和发展需要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服饰,保持舒适、方便、朴实、大方的服饰风格。
  自梳女作为一种民俗现象已成过去,但他给广府婚史写上了浓重的一笔。它是特定时代社会政治、经济的产物。透过他可以了解当时人们的心态,还可琢磨当时五光十色的婚姻大观中的一些规律。这一事实不但设计珠江三角洲城乡地区,还影响到海外南洋各地,对人民的心理、服饰、文艺、社交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注释】
  ①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上篇)》。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75―376页。
  【参考文献】
  [1]广东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广东志・丝绸志[M].中国纺织出版社,2006
  [2]叶春生.顺德民俗解码[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
  [3]政协广东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广东风情录[M].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
  [4]刘志文.广东民俗大观(上)[M].广东旅游出版社,2007
  [5]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M].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
  作者简介:李西熙(1986.12),女,汉族,广西柳州人,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研究方向:服装设计及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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