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开具是否压线、错格
增值税专用发票尤为严格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
税务局代开可以将发票不合规风险转嫁到开票税务局,普通发票根据金额大小及重要性综合衡量。
二、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开票日期
(一)机打发票代码、号码是否与印刷发票代码、号码一致
(二)开票日期是否属于本年度(计入生产成本、开发成本科目的发票可忽略此项,期间费用发票需要考虑成本费用跨期问题)
三、购货方信息
(一)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六个事项必须填写完整)
河北解答(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当购买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时,购买方信息栏内容应填写齐全,不得漏项;
当购买人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行政事业单位时,应填写购买方名称、地址、其他项目可不填;
当购买方为其他个人,应填写购买方名称,其他项目可不填;
(二)是否与被审核单位开票信息一致
四、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及税率
(一)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与税率是否匹配
1、销售不动产取得预收款的,税率栏可为“不征税”,税额栏应为“***”。
2、销售免税货物的,税率栏应为“免税”,税额栏为“***”。接收免税发票的,应要求开票方出具免税备案资料。(苗木类发票计算扣除进项税额,需要提供生产免税的证明资料,并且需要证明苗木款是自己初级生产的产品。)
税率栏如填写“0”,即为不合规发票!
(二)单位、数量、单价
销售货物的发票,单位、数量、单价必须填写;
销售服务的发票,单位、数量、单价可以空白;
销售不动产的发票,单位栏必须填写“平方米”,原则上应填写数量、单价。当发票金额与合同价款不一致时,可在备注栏填写合同面积、单价及价款,数量、单价栏空白。
规格型号栏没有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不关注。
五、发票专用章
(一)名称与销货方名称是否一致
(二)纳税识别号是否一致
(三)税务局代开的普通发票,加盖税务局机关章
(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加盖被代开单位的章
六、发票备注栏(见附件)
七、销货方信息填写是否齐全
八、收款人、复核及开票人
应填写齐全或加盖手章,不能填写“管理员”、“开票员”等岗位名称;
复核与开票人不应为同一人。(税务局代开,有代码)
九、税收分类编码简称
对明显不合理的税收分类编码简称,应通过“商品名称与税收编码检测平台”(网址:https://bmjc.jss.com.cn)查询。
十、加油费发票
企业不管是取得油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都有以下要求。
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企业发生油费支出取得油费发票,发票票面中“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显示的是“*石油制品*93号汽油(具体什么油等)”。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也就是说,发票“单位”栏和“数量”栏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写,其中“数量”栏为蓝字发票的要求。
3.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卷式发票无此要求。
十一、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2.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
(二)通行费电子发票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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