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及特点
外感病,是指因感受外界病邪所引起的疾病。外感病邪,在各部中医文献中有多种分类方法,如风、寒、湿、暑、燥、火、温、热、暍等。汉传中医按照病邪的寒热属性和致病特点,将其归纳为五类,即伤寒、中风、中湿、中暍和疫疠。
这类病邪都是因外界环境因素所引起,导致了外感病共同的基本表现特点:发热、恶寒、头身痛。
外感病发病迅速,不及时治疗很快会出现“传变”。例如,外感表证向体内侵袭,引发各种疾病,而外感病没有绝对的传变规律,呈现随机传变的特点。
外感病也常与内伤本病结合,出现“合并证”。比如,患者素有内伤痰饮而咳喘,同时又患了外感伤寒;患者素有阳明里实热病,又患了外感中风等,都会加重病情,使辨证变得更加复杂。很多原有的内伤病,也会被外感病所引发而病情加重。
同时,经方医学的外感病包含了现代医学的传染病、流行病,如痢疾、霍乱、疟疾等,经方医学都将其列入了外感病范畴。
二、外感病的分类
伤寒:外感寒邪,束于肌表,闭而不通。
中风:外感风邪,风邪束表,通而不畅。
中湿:外感湿邪,水湿蕴表,滞留不畅。
中暍:外感温、热等阳热之邪,热蕴肌表而伤津血。
疫疠:传染性外感病,发病迅速,传染性强,病位或在表、或在里、或在半表里,或表里同病。
(表略)
经方所讲的外感风、寒、湿邪的致病特点,与目前中医院校教材所讲内容大致相同,不予赘述。
外感六淫中的暑、燥、火(热)之邪均为温热病邪,经方归为暍邪。暍,《说文解字》曰:“暍,伤暑也”“暑,热也”,即“暍”的本义为“热”。因此,汉传中医将外感温热之邪导致的病证,统称为“中暍”,其中包括中暑。
中暍,是由温热之邪伤于肌表表位而产生。太阳中暍,以发热汗出而身体喜凉,口干而渴,不恶寒反恶热为典型症状表现;少阴中暍,则以畏寒低热而汗出,口干不欲饮等症状为表现。同时,因为是外感之邪,多存在“头身痛而目眩”等外感病共有的典型症状。另外,温热之邪,多夹带风邪,常常会有微恶风寒的中风症状。
例如,太阳病外感温热之邪,必然发热汗出,毛孔洞开,加之患者喜欢吹凉风,因此多会夹有风邪。患病之后,除了怕热以外,还会有恶风寒的症状夹杂,称之为“风温”,临床上,这种情况比较多见。
三、外感病与内伤病的概念区别
在经方医学中,外感病和内伤病有着各自独立的辨证框架。
外感病,是指因感受外界病邪,由外感病邪所引起的疾病。
内伤病,又称“本病”,是由内因和不内外因导致的无外感症状的疾病。内伤病与外感病为相对的概念。
医圣张仲景的著作当中,《伤寒论》是以外感病框架为核心,《金匮要略》则主要以内伤病框架为核心,这一点学者当须明确。
《伤寒论》一书主要论述外感病的各种传变情况和对治。后世医家研究《伤寒论》时,误将外感病和本病(内伤病)的基本概念混淆,如将太阳外感病(太阳中风,太阳伤寒等)当作了太阳本病,而太阳本病(表热实证)被归属为阳明病的外证。
外感病在古代统称“伤寒”,谓“伤寒有五,有中风,有伤寒,有湿温,有热病,有温病,其所苦各不同”。而后世医家误解为《伤寒论》只论伤寒,未论及外感温病。其实,包括外感温热病邪在内,《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中皆有论述,如风温、中暍、疟疾、痢疾、痉证等,包括书中的某些三阳纲病证,都属于外感温病范畴。这是后世医家研究《伤寒论》理论所出现的一大问题,须彻底予以纠正。只有概念明确,泾渭分明,临床辨证治疗才能准确高效。
外感病与内伤本病还有一处易于混淆,即经方医学称太阳本病为“温病(烦温证)”,而称太阳外感温热之邪为“中暍”,临床症状表现虽较为相似,但本质并不相同(具体论述可见下篇的相关章节)。
严格辨清外感病与内伤病(本病)在表证上的区别,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临床意义:一是可以明晰外感病和内伤病各自的辨证框架,使经方辨治理论框架系统、规范;二是可以正确的指导临床辨证治疗,避免因失治误治而变生他证。
四、外感病与内伤病在表证上的重要区别
由于外感病和内伤病有着各自独立的辨证框架,尤其太阳外感病与太阳内伤本病、少阴外感病与少阴内伤本病均属表证范畴,彼此之间的概念极易混淆,因此,外感病须单独列出,并与本病的概念加以明确界定,经方辨治理论框架方能清晰和规范。
风、寒、湿、暍及疫疠等均为外感病邪,皆受外界环境因素而得。其中,风、寒、湿、暍侵袭人体时,只能侵袭到表位,即病位首先伤表,属“表病”。而六纲本病中的太阳本病、少阴本病,病位同为在表,亦属“表病”。
因此,病位在表的外感病和内伤病,汉传中医将其统称为表证。即,表证包括内伤本病(太阳内伤本病,少阴内伤本病)与外感(风、寒、湿、暍)病。
在表的病位,包括表阳的太阳病位和表阴的少阴病位,如果泛泛称之为“太阳病”或“少阴病”,极易将其所包含的外感病和内伤病的概念相混淆。
因此,汉传中医将表证中的太阳病,分为“太阳本病”和“太阳外感病”;少阴病,分为“少阴本病”和“少阴外感病”(见表5-6)。
(表略)
五、外感病与内伤表证的关系
外感病的风、寒、湿、暍,本质为机体因外界环境或气候因素所感受的“风、寒、湿、暍”四种病邪,或称致病因素。
这四种致病因素首先伤于表位,因此机体的表位调节系统会首先与这类病邪进行抵抗。在《经方基础理论》中提到,太阳与少阴为共同主表的两大调节系统,二者维持着肌表相对的阴阳平衡。
当外感之邪伤及表阳位时,“太阳”自稳调节系统会与其反抗,引起“太阳”病位的证候特点(太阳病机证)与外感之邪证候特点同时发生;或本有表实热的太阳病机证,同时又感受外感之邪,二者相互勾连,出现了相互证候的合并。
当外感之邪伤及表阴位时,“少阴”自稳调节系统会与其反抗,引起“少阴”病位的证候特点(少阴病机证)与外感之邪证候特点同时发生;或本有表虚寒的少阴病机证,同时又感受外感之邪,二者相互勾连,出现了相互证候的合并。
外感风寒湿暍的证候表现本质,便为外感病邪与内伤表证的合并证关系,或称为内伤表证合并外感风寒湿暍病证。
由此,表证的外感病分为“太阳外感病”与“少阴外感病”。
六、外感病的“阴阳”归属
略,详见《经方辨治学》教材。
七、外感病的合并证
略,详见《经方辨治学》教材。
八、外感病的辨治原则
略,详见《经方辨治学》教材。
——摘自《经方辨治学》 第五章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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