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Uber 摊上大事了。
美国东部时间3月19日晚间10时许,一辆 Uber 无人驾驶车辆在亚利桑那州的坦佩市撞到一位女性行人致其死亡。这是已知的首例无人驾驶致使行人死亡的事故。
在事故发生后,Uber 临时暂停了在坦佩、旧金山、匹兹堡和多伦多的自动驾驶车辆路测,一位 Uber 的发言人称,公司正在调查事故并与当局进行配合。
我们看到这条消息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绝对不是无人驾驶的锅。
而后续报道也证明了我们的看法。
亚利桑那州警方表示,Uber 的测试车当时存在超速行为(事发道路限速 35 英里,车辆时速 38 英里),可是被撞的路人当时正在横穿马路,并没有走人行横道,而且目前还不确定是车辆自己超速还是随车技术人员人为干预加速。
事实上,这不就是一桩“汽车撞上随便横穿马路的行人”的事故么?这种事故放在 B 站里面,那行人绝对是要被围观群众狠狠指责一顿的。
只是这次出事的是一辆自动驾驶汽车,“自动驾驶”这四个字,比起“横穿马路”来说,显然噱头大多了。
那么,为什么我们那么斩钉截铁的认定自动驾驶技术不应该背锅呢?
因为 Uber 的自动驾驶技术真的是拿不出手。
这早就不是 Uber 的无人驾驶技术第一次出事了。去年3月,一辆 Uber的无人驾驶测试车,就同样的在坦佩市翻车了,虽然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但是场面还是很触目惊心的。
就在四天前,3 月 15 日,Uber 无人驾驶测试车在美国匹兹堡市也发生了一起事故,不过只是轻微碰撞。
单单说事故不够,我们加点实锤。
今年 1 月底,加州机动车管理局发布了一份自动驾驶报告,报告里面详细阐述了目前主流自动驾驶公司的“人为干预”频率,也就是自动驾驶汽车每运行多少距离,就需要一次人为干预。
第一名是谷歌旗下的 Waymo,作为最早研究自动驾驶的企业,Waymo 在 2017 年的自动驾驶测试里面,平均自动行驶 5596 英里(8594 公里),才需要人为干预一次。
第二名是通用,通用的自动驾驶汽车平均自动行驶 1214 英里(1942公里),就需要人为干预一次。三四名分别是日产的 208 英里(333公里)、百度的 41 英里(66 公里)。
Uber 呢?Uber 的自动驾驶汽车,每自动行驶 0.8 英里(1.1 公里),就需要人类工程师干预一次。也就是说,Waymo 自动驾驶技术的无人化程度,是Uber 的 7813 倍!
这哪叫自动驾驶,这应该算危险驾驶...
Waymo 从 2009 年就开始搞无人驾驶,到现在已经 9 年多了,不要说撞死人,受伤的案例都没有出现过。而且 Waymo 在今年下半年,就将在美国投放无人出租车,开始第一次无人驾驶的商业运营。
现在被 Uber 这样一撞,Waymo 想哭的心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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