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全息逻辑:
一切事物的本质均在其自身的一、二、三。
找准一、二、三,即等于解决该事物问题的大半。
一、二、三的反序即为三、二、一。
它们均具有如下最基本的规律:
有一,可能有二,有二,可能有三;
无一,必无二,无二,必无三;
有三,必有二,有二,必有一;
无三,可能无二,无二,可能无一。
注意:
对于“一、二、三”而言,具有“无、必无”、“有、可能有”的规律;
对于“三、二、一”而言,则具有“有,必有”、“无,可能无”的规律。
这里的
“必”是必然规律,
“可”为两可,或可或可反,是或然规律。
全息逻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律,即:
在所有事物的“一、二、三”之间,
均具有完全相通的全息逻辑推理的必然关系。
而且从外延或内涵的角度看,
从外延大的事物向外延小的事物推理,
具有“无,必无”或“有,可能有”的规律,
而相反,
从外延小的事物向外延大的事物推理,
则具有“有,必有”或“无,可能无”的规律。
全息逻辑总规律的分析和讨论:
社会存在也是社会历史存在,更是社会思想意识形态的存在。
社会的一、二、三是政治、经济、文化;
政治的一、二、三是司法、行政、立法;
经济的一、二、三是投资、生产、消费;
文化的一、二、三是信仰、知识、智慧,等等。
那么就按照如上所述的规律来具体分析关于人类社会存在的全息逻辑总规律:
社会正常的存在,即是
政治可控的存在、
经济可靠的存在、
文化可观的存在。
这三者之间规律的关系是:
如果政治不可控,将必然经济不可靠,
如果经济不可靠,将必然文化不可观;反之,
如果文化可观,将必然经济可靠,如果经济可靠,将必然政治可控;
同时也有如下的概率性规律:
如果政治可控,经济将可能可靠,如果经济可靠,文化将可能可观;
如果文化不可观,经济将可能不可靠,如果经济不可靠,政治将可能不可控。
从这些规律性的论述中,可以明显看到,最有利的规律是:
如果文化可观,将必然经济可靠,如果经济可靠,将必然政治可控。
正是因此,从全息逻辑的意义上立即可以判定,
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
“文化决定论”确实是最客观、最必然、最重要的规律。
所以,一个聪明的民族、社会、国家的管理者,都会多从自身民族、社会、国家的文化建设入手,
而不是完全机会主义地过多关注政治,经济,
也就不会把国家事务引向发展的歧途。
从历史上看,事实上大多数的民族、社会、国家都曾犯过,甚或仍旧在犯这两方面的错误,
或以“政治决定论”控制国家,
或以“经济决定论”推动国家,
而让社会文化完全自流,
或甚至索性以全面恢复传统文化为己任。
可以再从政治、经济、文化各部门内在的一、二、三去进行规律性的探讨。
政治的一、二、三是司法、行政、立法。
没有好司法,必无好行政,没有好行政,必无好立法;
有好立法,必有好行政,有好行政,必有好司法;
有好司法,可能有好行政,有好行政,可能有好立法;
无好立法,可能无好行政,无好行政,可能无好立法。
那么最有利的规律是:
有好立法,必有好行政,有好行政,必有好司法。
这可以称作是社会政治领域的“立法决定论”,
一个民族、社会、国家,首先抓好“立法”是搞好本民族社会政治的先决条件。
实际上美利坚合众国即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他们的“立法”做在了立国的最前头。
经济的一、二、三是投资、生产、消费(包括:销售、流通、分配,而非单纯的吃喝拉撒睡)。
没有好投资,必无好生产,没有好生产,必无好消费;
有好消费,必有好生产,有好生产,必有好投资;
有好投资,可能有好生产,有好生产,可能有好消费;
无好消费,可能无好生产,无好生产,可能无好投资。
同样可以看到,最有利的规律是:
有好消费,必有好生产,有好生产,必有好投资。
这可以称作是社会经济领域的“消费决定论”,
一个民族、社会、国家,首先抓好“消费”是搞好本民族社会经济的先决条件。
必须指出,抓好“消费”应该是全体公民自身的事情,
而不是超越经济的其他部门,尤其不是政治部门的事情。
所以这里强调的“抓好消费”,
是指所有的公民、“法人”都应首先关心自身的“消费”,
而绝对不是指由经济部门之外的人们来抓整个民族、社会、国家的消费。
关于社会经济的前提,必须是:
社会中除了孩子,残废,老人等,人人都必须自己养活自己。
文化的一、二、三是信仰、知识、智慧。
注意,这里的信仰不单纯指宗教信仰,
更包括对于人人平等真理的社会信仰。
没有好信仰,必无好知识,无好知识,必无好智慧;
有好智慧,必有好知识,有好知识,必有好信仰;
有好信仰,可能有好知识,有好知识,可能有好智慧;
无好智慧,可能无好知识,无好知识,可能无好信仰。
可以看到,最有利的规律是:
有好智慧,必有好知识,有好知识,必有好信仰。
这可以称作是社会文化领域的“智慧决定论”,
一个民族、社会、国家,首先抓好“智慧”的建设,是搞好本民族文化的先决条件。
由此也可以看到,西方文化、文明之所以在全世界最先进,关键在他们具有“爱智慧”的哲学传统。
再举例谈一下 关于不同事物之间全息逻辑推理的问题。
西方的社会科学之母是自然科学,
换言之,西方人的社会科学事实上是从自然科学接受了大量推理的科学知识,
只是他们没有注意到全息推理的问题,
因此在他们看来,任何类比、比喻,都是必然具有缺陷的不充分的说理。
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即:
可以意会,却未必可以言传。
而在全息逻辑推理中,意会与言传将可以统一起来,
全息逻辑的推理,几乎就是完全准确的推理,
至少从抽象的意义上看,不会存在太大的缺陷或漏洞。
举例说明
英国哲学家培根有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
其实这句话并不准确,甚至还可能错误。
为什么?
物质的一、二、三是质量、能量、力量;
而文化的一、二、三是信仰、知识、智慧。
按照全息逻辑推理,立即可以看到,
智慧才是文化的力量,
而知识只能称作是文化的能量,
信仰则是文化的质量。
这一点很容易理解,知识虽然可以帮助人们理解事物,但错误的知识也可能给人类带来灾难;
只有智慧,才真正可能帮助人们发现、发明和创造新事物。
所以“智慧就是力量”才是真正最准确的说法,
至少智慧的力量会比知识的力量全面得多、宏大得多、深刻得多。
知识是死智慧,智慧是活知识。
那么,同样也可以看到,
文化是力量,经济是能量,政治是质量。
由此可见,在社会之中,
文化才是最重要的部门,
就像关于人的一、二、三是言、行、思,
其中的“思”才是对于人最重要的方面。
如果一个人的“思”完蛋了,那么这个人的言、行也将都只能完蛋。
这其实即是不同事物之间进行全息逻辑推理的结果。
类似的推理,可以自己去进行。
这非常有趣,也很有启发性,可以极大的打开视野,
尤其对于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艺术创造的人们来说,全息逻辑的推理,真是太有用了。
全息逻辑推理,是灵感、直觉和顿悟发生的本身,
是能直接去发现、发明和创造的至关重要的逻辑推理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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