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 Ge 来源:医学界急诊重症频道
(二)迅速评估并甄别隐匿和不典型的潜在致命性紧急症状并处理:心力衰竭患者静息或轻微活动时即有呼吸困难等;冠心病患者出现急性胸痛、多汗、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出现高血压或低血压及晕厥等;肺栓塞患者静息时即有呼吸困难、发热、低氧血症、心动过速及出现高血压等;肺炎患者出现氧饱和度降低、感觉虚弱气短、呼吸频率过快(>30次/min)、心动过速、血压降低、高/中的肺炎严重度评分等;气胸患者出现躁动不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支气管哮喘患者呼气峰流量( PEF)值占预计值百分比< 80%,出现三凹征、奇脉、寂静肺等;急性胰腺炎、严重创伤如胸腹部外伤、截肢、巨大创面及骨折的呼吸困难患者,出现呼吸频率> 20次/min、进行性发绀、烦躁不安等。
许多疾病可以引起呼吸困难,如心血管疾病常见于各种原因所致的左心/右心功能不全、心脏填塞及心包缩窄、心肌病变等;肺部疾病常见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肺栓塞和肺炎等。因此应努力通过多种方式去尽可能多的了解患者病情的基础,并遵循“系统、有序、快捷、准确”的原则进行呼吸困难的鉴别诊断。
所谓“系统”原则,即呼吸困难不仅涉及呼吸系统疾病以及肺外疾病,如心血管系统(心功能不全)、神经系统(神经病变)、运动系统(肌肉疾病)和血液系统疾病等。所谓“有序”原则,按照轻重缓急顺序进行,先急重症,如心脏疾病(急性心功能不全、心肌梗死及心包填塞等)、气道内异物、自发性气胸、肺栓塞等,后慢性疾病的鉴别诊断。所谓“快捷”原则,即应尽快判断是否为危及患者生命的急症重症,所谓“准确”原则,准确判断呼吸困难的性质和程度,尽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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