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旺文生义
导读:
1.地下车位未明确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原因;
2.地下车位是否应交土地使用税分析;
3.地下车位如何计算应税面积;
4.地下车位何时停止缴纳土地使用税;
2.上海12366
目前国税总局无明确政策,实操口径由主管税务机关判定,一般应按所有业态建筑面积分摊占地面积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3.厦门12366
对于房屋地下停车场,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共同分摊计算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面积=(拥有或使用的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指的是宗地上所有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包含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部分,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
4.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企业销售商品房缴纳土地使用税截止时间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第一条:
房地产企业已经销售的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的次月,按照交付使用商品房屋的可售建筑面积所应分摊的土地面积调减应税土地面积。
已交付使用商品房的可售建筑面积和房地产可售建筑总面积,均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房单位)自营自用房产、车库、库房等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笔者认为,占用土地专门建设地下车位的,属于条例规定的实际占地,需缴纳土地使用税。同时根据128号文,实际上已减按50%缴纳。
对于与地上建筑相连的地下车位,未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不应缴纳土地使用税。即使缴纳,也应按低于128号文的标准进行缴纳。然目前并无政策规定该标准,因此根据中央“法无授权即禁止”的行政执法精神,不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地下建造商场、超市等计容建筑物时,是否也不应缴纳土地使用税,似乎又是一个争议点。
笔者认为,根据财税[2008]152号文,只要满足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即可停止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针对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地下车位,无论是销售产权还是永久使用权,在对外销售后即可停止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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