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县人民医院设立医保管理科 等科室的批复
县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设立医保管理科等科室的请示》已收悉,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1、同意你院撤销内一科、内二科、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等5个临床科室。 2、同意你院新设置医保管理科、门诊部、重症医学科、腔镜中心、心血管神经内科、消化肿瘤内科、呼吸肾内科、普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等11个临床科室。 请按有关标准和要求,加强建设和管理。 此复。
二0一0年五月十七日
于都县卫生局人事秘书股 2010年5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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