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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程序,其他
信息分类: 面向公民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B31150-0801-2008-0003 责任部门: 于都县国土资源局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军人 下岗工人 农民 残疾人 妇女 老年人 
办理条件
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申办材料
提出申请
办理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1)申请者名称地址;2)土地座落、用途;3)权属来源证明;4)法人、个人身份或户籍证明;

2、地籍调查:1)通知相邻双方到场;2)实地指界丈量绘制宗地草图、标界、计算面积;3)指界双方签字、盖章;

3、审查审核:1)土地权属、面积、用途、界址等全面审查;2)填写好初审意见;3)报局领导审核;

4、公告:1)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他项权利者名称地址;2)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座落;3)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4)其他事项;

5、注册登记:1)填写土地登记卡;2)填写土地归户卡;3)填写土地证;

6、领发证书:1)土地管理部门审核、盖章;2)报送县政府签发盖章;3)凭身份证明领发土地证书。

办理时限
按法定许可时限
收费标准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执行
承办机构
各国土所、地籍管理股、发证办等有关股室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地点:各国土所、县国土局   邮编:342300
联系方式
0797-62378560797-6237855
监督电话
0797-6213450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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