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方用药分量,尤其唐代以前方剂,从数字看,与现在相差很大,此乃古代度量衡制度在各个历史时期不同所致。
古称以黍、铢、两、斤计量,无分名。到晋代,贝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即以铢、分、两、斤计量)。
宋代,立两、钱、分、厘、毫,十毫为一厘、十厘为一分、十分为一钱十钱为一两,以十累计,积十六两为一斤。
元、明、清沿用宋制,很少变易,宋明、清之方,言分者,即分厘之分,不同于晋代二钱半为一分之分。清代之称量称库平,后通用市称。
古方容量,有斛、斗、升、合、勺之名,其大小,历代多变易,也有差异,如李时珍认为“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古之一升,今之二两半。”,明张景岳认为“古之一两,为今之六钱,古之一升,为今之三合三勺。”现以《药剂学》(南京药学院编 1960年版)历代衡量与秤的对照表,作参考。
表 历代衡量与秤的对照表
时代 | 古代用量 | 折合市制 | 古代容量 | 折合市制 |
秦代 西汉 新莽 东汉 魏晋 北周 隋唐 宋代 明代 清代 | 一两 一两 一两 一两 一两 一两 一两 一两 一两 一两(库平) | 0.5165市两 0.5165市两 0.4455市两 0.4455市两 0.4455市两 0.5011市两 1.0075市两 1.1936市两 1.1936市两 1.194市两 |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一升 一升 一升 一升 一升 一升 一升 一升 一升 升(营造) | 0.34市升 0.34市升 0.20市升 0.20市升 0.21市升 0.21市升 0.58市升 0.66市升 1.07市升 1.0355市升 |
注:上表古今衡量、度量比较,乃近似值。
古方云“等分”者,非重量之分,乃各药斤两多少皆相等也,大都用于丸、散剂,在汤、酒剂中较少应用。
古代刀圭、方寸匕、钱匕、一字等名称,多用于散药。
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
钱匕者,是以汉五铢钱抄取药末,亦以不落为度;
半钱匕者,则为抄取一半;
一字者,即以开元通宝钱币(币上有“开元通宝”四字)抄取药末,填去一字之量;
刀圭者,乃十分方寸匕之一。其中一方寸匕药散约合五分,一钱匕药散约合三分,一字药散约合一分(草本药散要轻些)。
另有以类比法作药用量的,如一鸡子黄=一弹丸=40桐子=80粒大豆=480粒大麻子=1440粒小麻子。
古今医药界对古代方剂用量,虽作了很多考证,至今仍未有结论。汉代、晋代的衡量肯定比现在为小,汉晋时代医方的剂量数字较大。
对古方仍用原版用量,乃作理解古方的配伍意义、结构特点、变化原因,临证用药配伍比例的参考。
临床应用,应按近代中药学和参考近代各家医案所用剂量,随地区、年龄、体质、气候及病情需要而定。
据国务院指示,从1979年1月1日起,全国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以“g”为单位的国家标准。
十六进制与国家标准计量单位换算如下:
1斤(16两)=0.5kg=500g
1市两=31.25g
1市钱=3.125g
1市分=0.3125g
1市厘=0.03125g
(注:换算尾数可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