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钏之死素来有两个说法,一是羞愧而死,一个含恨而死。第一个有点类似和贾琏做下苟且之事的鲍二家的,因丑事大白天下,没脸活着。第二个就是尤三姐式的,为证自身清白而死。
很多读过红楼梦的人都倾向第一个答案:羞愧而死。因为,根据原文记录,金钏和宝玉的调笑内容的确超出当时的社会规范,王夫人打她耳光是正常反应,骂她“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教坏了”,言词有些偏重,但因铁证如山,金钏也是无可辩驳。
因为行事轻浮被王夫人赶出贾府,处罚也有些偏重,但要说是因为这件事,金钏的名声尽毁,所以羞愧而死,却冤枉了王夫人,因为王夫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宣传过金钏为何被撵,对外只称打坏了一样东西。包括事发现场当天,王夫人打骂完金钏,登时众丫头听见王夫人醒了,都忙进来。宝玉已经一溜烟跑掉,所以众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几天以后,后来传话金钏投井的老婆子都是这样说的:
这是那里说起!金钏儿姑娘好好的投井死了!
“前儿不知为什么撵他出去……
这就说明,金钏调笑宝玉这事,从一开始就是被掩盖起来处理的,完全不像鲍二家的,或像司琪被抄检出情书信物,传扬得尽人皆知。除了三个当事人,没有一个外人知道金钏的“丑事”。所以金钏被撵,羞愧是真,但到不了死的地步。至于金钏被撵出去在家里哭天哭地,家里人全都不理,就算家里人经过逼问,了解了真相,家丑也决不会外传。
既然不存在名誉被毁,承受不住流言的说法。金钏投井,就另有隐情。
什么隐情呢?这要感谢曹公,他老人家白纸黑字都写在书里,提醒我们这些终日研究他作品的读者:凡事要用事实说话,不要人云亦云,也不要自猜自话。
请看在第34回宝玉挨打完,迷迷糊糊做了一个梦,这个梦和之后晴雯死的时候可以对照着看。金钏、晴雯,包括之后的黛玉,往往托梦之后的话才是真正可信的。
34回的梦,是这样写的:
一时又见金钏进来,哭说为他投井之情。
一个情字,胜过洋洋万言,一切都大白了:金钏的自杀,表面是被逐羞愧而死,其实是因为离开了宝玉,她是为情而死。
既然有情,就把金钏含恨而死,以证清白的说法抹得干净。金钏明明白白的是喜欢宝玉,金钏儿和宝玉之间的亲近关系,不仅从二人接触中的“吃嘴上胭脂”,各种调笑中,很容易得到印证。曹公还生怕我们不明白,索性用标题直接注明:含耻辱情烈死金钏。这就明告我们:金钏对宝玉不仅是有情,而且是多情!
为什么这么说,很简单,“含耻辱”就是有情,就是多情,就是情烈,“宠辱不惊”怎么能会感到耻辱呢?多情的才会情烈,无情怎么能够情烈呢?
金钏被撵的那天,不知有心的读者是否注意这样一句描写:金钏儿含羞忍辱的出去,不在话下。
初读只注意到含羞,忽略后边还有“忍辱”两个字,忍的什么辱?自然是因为确实和宝玉没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所以才对王夫人骂自己的话感到委屈,感到屈辱,同时痛苦莫名,百口莫辩。
明明和宝玉有情,但还觉得冤枉,这和晴雯很相似,就是:很喜欢宝玉,甚至盼望有一天能给宝玉做妾。但和宝玉只是有口角之虞,并无实质隐情,只是因为几句玩笑(如果不上纲上线,确实也可以当作玩笑),在王夫人眼里,跟了自己十来年的女孩儿,竟然被骂成是“小娼妇”,即便再护短,这也不是一个信佛的人该说出的话。
这话相当于一盆污水。劈面泼在金钏身上。接着苦求无果,直接被撵出去,金钏知道自己的指望没有了,虽然这事的起因没有传开,但从此失去宝玉,此事重如泰山,金钏性情刚烈,受不了这个打击,于是投井自杀。
想不开,至于一心寻死,宝钗说金钏气性大,还真没说错,但是“多情的当有这样牛心左性之癖”,即多情的才犯牛心左性。只是一条多情的无辜生命,因为宝玉而白白失去,深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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