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时间的长短,应视具体病情、病人体质、耐受程度及刮痧手法而异。一般来说,时间短的,刺激量不足;时间长的,刺激量便大;时间太短,不易达到治疗效果;刮痧时间过长,又不利于疾病的康复,反而引起不良反应,如疲劳、乏力、嗜睡、晕刮等。所以刮痧时间应据上述情况而定,要灵活应用。—般每个部位或穴位刮30次左右,刺激强度由轻到重,以病人能忍受为度,每次选4至7个刮拭部位,时间以20至25分钟为宜,至皮肤出现“痧痕”为止。
初次治疗时间不宜过长,手法力度不宜太重,治疗1次病就好了,即中止治疗。如果病未愈,第2次应间隔3至7天为宜,但具体要看前次所刮出的痧痕是否退尽,根据刮痧“自家溶血”治病原理,痧未退尽,仍有治疗、保健作用,因而不应以时日而定下次刮治时间,应以痧痕退尽与否决定下次刮治时间,同时也保护了皮肤,使皮肤得到了修整。如果病情确实需要再刮,遵守“宁失一穴,勿失一经”的原则,可在同一条经络循行路线上取临近或功效相同的部位进行刮治。一般情况下,以7~10次为1个疗程,两个疗程间隔时间各异。首诊病人,慢性病、难治性疾病多在第1和第2疗程间休息3~5天,第2和第3疗程后各休息5至7天,第3和第4疗程后各休息10天,以后则隔15~30天。为了巩同疗效,可以配合保健刮热,如果刮治完成2个疗程仍无效果时.可做进一步检查,切勿延误病情,再次明确读断后,应注意修改刮治方案或配用,改用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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