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流程:
一、进场交易登记
招标人与监管单位共同提交代理协议、项目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资料申请进场交易,确定项目名称,进行项目备案。
二、发布招标公告
编制招标公告,加盖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公章后报监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发布,招标代理接受报名。报名期限为5个日历日。
三、编制发售招标文件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等资料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开标时间和地点,保证金缴纳数额,投标报价要求、评分办法和标准、合同文本等实质性内容。发售时间为5个日历日。
四、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答疑,澄清答疑须经监督人审核,加盖备案章后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准备及专家抽取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需携带评委需求表、专家抽取记录表、招标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进入评标区申请、招标代理进入评标区申请找监督人签字并加盖招标办专用章。
投标截止前一天在专家抽取窗口登记并抽取专家。
六、开标、评标、定标
按规定的开标时间,在监督人监督下,公证员公证下举行开标仪式,开标结束后至评标区评审,专家对每家投标单位进行独立打分,招标代理汇总各项分数,得出评标结果并打印,最终由专家、招标人、监督人进行签字确认。
七、中标公示
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八、打印中标通知书
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加盖招标人、中标人、招标代理三方公章和法人章。
九、签订合同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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