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1月5日一女子“以等丈夫为名阻拦高铁”近日某列高铁上,高铁要发车了,而这个妇女带着孩子,以等老公为名,阻碍高铁发车。对此行为,应该按照《治安处罚法》规定给予处理,并按照侵权责任法,要求赔偿,这样才能减少此类行为。根据《治安处罚法》规定,可以对该行为拘留、罚款。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因为该女子的行为,造成高铁晚点,会给铁路部门造成经济损失,铁路部门可以计算出经济损失,要求女子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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