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原名蕲水县,为避免与蕲春县县名相混,1933年改为浠水县。
浠水在夏商时属扬州地域,周为弦子国,后灭于楚,属楚之九江郡,郡治寿春(今安徽寿县)。秦仍属九江郡。
南北朝刘宋元嘉二十五年,析蕲阳县西部置希水县(希河以西)、东部置蕲水县(希河以东,蕲河以西),隶豫州西阳郡。浠水县建制自此始。南梁普通元年,改希水之“希”为“浠”,县名“浠水”自此始,隶湘州永安郡,郡治浠水。
隋开皇初,州、郡并废。隋大业三年复立蕲春郡并领浠水县、蕲水县。唐武德四年废蕲水县,并入蕲春县。因浠河两岸多生兰草,浠水县改为兰溪县。天宝元年,改兰溪县为蕲水县,隶淮南道蕲州。宋隶淮南西路蕲州。 元隶河南行省河南江北道蕲州路。元至正十一年,徐寿辉起义反元,称红巾军,建立政权,国号天完,立国都于蕲水县治东北清泉寺,并设莲台省,总领百官,主持行政。
明初属蕲州府。洪武十一年,改属黄州府,均隶湖广布政司武昌道。清隶湖广行省汉黄德道黄州府。
民国元年,废府存县,属湖北省江汉道,民国十五年,道撤销,县直属省。民国二十二年6月,改县名为“浠水”,属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9年4月8日,县城解放。5月,县人民民主政府由杨祠张坳口迁入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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