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焦点
追 寻 法 律 适 用 的 精 义
洞 悉 法 律 行 为 的 规 范
用 逻 辑 和 经 验 去 感 知 法 律 生 命 的 温 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冻结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的资金?
裁判要旨
案例索引
《北京宏华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执行案》【(2022)京执复18号】
争议焦点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冻结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的资金?
裁判意见
需要指出的是,若宏华公司确因工程建设需要使用案涉账户内的资金,其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报请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相关商业银行及时支付,并将付款情况及时向北京一中院报告。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妥善处理宏华公司的资金使用申请,未尽监督审查义务违规批准用款申请,导致资金挪作他用,损害保全申请人权利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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