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我写了秒杀爱情,既然爱情已被秒杀,那么接下来该是什么?热恋!当然是热恋!
人的一生中总有些时日是缺乏理性的,热恋时大概就是这样。不可理喻地沉溺进去,自己和自己较劲,饭不思,茶不想,睡不着。隔一秒就掏出手机看看,生怕错漏了他的短信。其实一天几百条的短信,千言万语翻来覆去无非就是这几个字:我想你,想你!吃饭想他,睡觉想他,走路想他,甚至和别人说话的时候还在想他,别人问你话,你答非所问,只是傻笑。洗手时想着想着就忘了关水龙头,做菜时居然忘了放盐。整个世界,只是他一个人在心里盘旋着,霸占了内心所有的领空。
那绵密的思念呼啸着而来,哪还有抵抗的气力?也不想抵抗,就想这么沉溺其中,就想和他黏在一起,黏多久也不觉得黏,待多长时间也觉得短。如情痴花痴一般,傻子一样地问他千遍万遍,你爱我吗?你想我吗?其实心里早知道答案,可是,就是不甘心,偏要他说出来,一字一句地说给她听。这样,心里才稳妥才踏实才肯定。而他,居然也说了那个曾经他认为最俗的三个字:我爱你!以前总认为这三个字太俗,太矫情,有说不出口的尴尬。而今,真正爱上一个人之后,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说出来,不嫌重复,不嫌艳俗。这世上还有什么字比这三个字更能表达内心的情感呢?浩荡岁月里,“我爱你”这三个字此刻是无比的端丽和隆重,只为了那个等了又等的人,才会深情款款地说出,一切都是如此的自然,如此的温暖。
不知谁说,热恋时的爱情就是犯贱。对,不犯贱怎么行?为了爱情,低眉着,羞涩着。把头低到尘埃之中,然后欣欣然地开出花来,去讨彼此的欢喜。他说他喜欢在风中看她扬起的长发,于是她再也不扎马尾,再也不理短发。她说她喜欢他穿那件白衬衣,干净而纯粹。于是他就穿那件白衬衣,就如洗尽铅华之后拿着那颗素白白的心对待她。彼此还说了许多此生从没有说过的犯贱的话,生是为你生,死是为你死,一声声撒着娇,你中纠我,我中缠你。爱到深处,从来没有后路,就要掏心掏肺,就要生死与共,就如夜空中的星星一样闪亮而干净。
爱情从来就是要棋逢对手,要傻对傻,要真对真。要经过了千山万水之后,看到面前的这个人,就已明白彼此前世已回眸几万次,今世只为寻他而来。
就这样,和爱情撒娇,在爱情中沉溺。说最犯贱的话语,做最甜腻的事情。长啸呼歌,悠悠岁月,所有的风清月白,所有的枝繁叶茂,却原来只为了一个人,而心似莲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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