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推出】“散装顾问”服务4.7 导管敷设4.7.1 导管适用场所的相关规定
1 塑料管不得在高温场所及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敷设;半硬质阻燃型塑料管不得在顶棚内敷设。
2 扣压式薄壁钢管、套接紧定式钢导管,其壁厚、镀锌层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适用于1000V以下无特殊规定的室内场合;不得用于室外及潮湿场所。
3 壁厚小于2mm的导管严禁在土壤内埋设。
4.7.2 金属导管应与保护导体(PE)可靠连接,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镀锌的钢导管、可挠性导管不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见图4.7.2。
图4.7.2 导管跨接2 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3 机械连接的金属导管,管与管、管与盒(箱)体的连接配件选用配套部件,其连接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 导管不应作为保护导体(PE)的接续导体。
5 金属导管与金属梯架、托盘或槽盒连接时,镀锌材质的连接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非镀锌材质的连接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见图4.7.2。
图4.7.2 线槽引出导管跨接4.7.3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4.7.4 防爆导管不应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严密;见图4.7.4。
图4.7.4 防爆活接头4.7.5 当塑料导管在砌体上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5mm。
4.7.6 导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明配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 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
2 埋设于混凝土内的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直埋于地下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10倍;
3 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见图4.7.6。
见图4.7.6 导管弯曲4.7.7 导管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熔焊导管支架,且不得热加工开孔;
2 导管采用金属吊架固定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8mm,并应有防晃支架,在距离盒(箱)、分支处或端部0.3m~0.5m处有固定支架,见图4.7.7-1;
图4.7.7-1 距箱盒处固定3 金属支架应进行防腐,位于室外及潮湿场所应按设计做特殊处理;
4 导管支架应安装牢固、无明显扭曲;见图4.7.7-2、4.7.7-3。
图4.7.7-2
图4.7.7-34.7.8 室外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埋地敷设的电缆导管,埋深不应小于0.7m。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土壤内;
2 导管的管口不应敞口垂直向上,导管管口应设置在盒、箱内或导管端部设有防水弯,见图4.7.8;
图4.7.8 导管端部防水弯设置3 在落地式配电箱内的管口,箱底无封板的,管口应高出基础面50mm~80mm;
4 由箱式变电所或落地式配电箱引向建筑物的导管,建筑物一侧的导管管口应设在建筑物内;
5 导管的管口在穿入导线、电缆后应作密封处理。
4.7.9 暗配的导管,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疏散应急照明回路不应小于30mm。
4.7.10 明配的电气导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
2 在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的距离150mm~500mm范围内设有管卡(见图4.7.10-1、图4.7.10-2),中间直线段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4.7.11的规定。
表4.7.11 管卡间的最大距离
敷设方式
导管种类
导管直径(mm)
15~20
25~32
40~50
65以上
管卡间最大距离(m)
支架或沿墙明敷
壁厚>2mm刚性钢导管
1.5
2.0
2.5
3.5
壁厚≤2mm刚性钢导管
1.0
1.5
2.0
—
刚性塑料导管
1.0
1.5
2.0
2.0
图4.7.10-1 柜边缘距离150mm~500mm范围内支架固定
图4.7.1-2 箱边缘距离150mm~500mm范围内支架固定3 明配管采用的接线或过渡盒(箱)应选用明装盒(箱)。
4.7.11 防爆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管间及与灯具、开关、线盒等的螺纹连接处紧密牢固,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连接处不跨接接地线,在螺纹上涂以电力复合酯或导电性防锈酯。
2 安装牢固顺直,镀锌层锈蚀或剥落处做防腐处理。
4.7.12 塑料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口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采用插入法连接时,连接处结合面涂专用胶合剂,接口牢固密封。
2 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塑料导管,在穿出地面或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采取保护措施。
3 当设计无要求时,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塑料导管,采用中型及以上的导管。
4 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和在支架上敷设的刚性塑料导管,按设计要求装设温度补偿装置。
4.7.13 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见图4.7.13-1、图4.7.13-2。
图4.7.13 动力电缆不超过0.8m
图4.7.13-2 照明电缆不超过1.2m2 可弯曲金属导管或其他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采用专用接头;复合型可挠金属管或其他柔性导管的连接处密封良好,防液复盖层完整无损。
3 当可弯曲金属导管有可能受重物压力或明显机械撞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4 明配的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固定点间距应均匀,不应大于1m,管卡与设备、器具、弯头中点、管端等边缘的距离应小于0.3m。
5 可弯曲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应做保护导体(PE)的接续导体。
4.7.14 导管敷设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导管或刚性塑料导管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应设置补偿装置,见图4.7.14-1。
2 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用紧定螺钉定位后,用专用工具旋紧至螺帽脱落;螺钉应处于可视部位;见图4.7.14-2。
图4.7.14 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用紧定螺钉定位(拧至螺帽脱落,螺钉处于可视部位)3 套接紧定式钢导管不应敷设于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的基础内。
4 除埋设于混凝土内的钢导管内壁应防腐处理,外壁可不防腐处理外,其余场所敷设的钢导管内外壁均应做防腐处理;
5 导管与热水管、蒸气管平行敷设时,宜敷设在热水管、蒸气管的下面,导管与热水管、蒸气管间的最小距离宜符合表4.7.15规定:
表4.7.15 导管与热水管、蒸汽管间的最小距离(mm)
导管敷设位置
管道种类
热水
蒸汽
在热水、蒸汽管道上面平行敷设
300
1000
在热水、蒸汽管道下面或水平平行敷设
200
500
与热水、蒸汽管道交叉敷设
100
300
注:1、导管与不含易燃易爆气体的其他管道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100mm,交叉敷设处不应小于50mm;2、导管与易燃易爆气体不宜平行敷设,交叉敷设处不应小于100mm;
3、达不到规定距离时应采取可靠有效的隔离保护措施。
4.7.15 质量通病
1 薄壁金属导管直接在土壤中埋设。
2 导管壁厚等规格不符合要求(特别是套接紧定式钢导管)。
3 套接紧定式钢导管螺孔无螺栓,或螺栓头未拧断,见图4.7.15-1。
图4.7.15-1 螺栓头未拧断4 镀锌钢导管专用接地卡跨接不规范。
5 导管弯管处压扁,见图4.7.15-2。
图4.7.15-2 导管弯管处压扁7 金属导管与金属梯架、托盘或槽盒连接处未跨接。
8 室外导管未设防水弯。
9 导管敷设紊乱、接头脱落,见图4.7.15-3、图4.7.15-4。
图4.7.15-3
图4.7.15-410 连接设备、器具的柔性导管长度过长,如图4.7.15-5。
图4.7.15-5如果您觉得本文对您有帮助,请留言“有用”或点个赞,小编会倍受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