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为泄私愤,放火烧车!淄博一男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3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赵原雪通讯员蒋中山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对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相关民事赔偿部分,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方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毁坏车辆经济损失23万元,赔偿损坏的车内物品和焚毁现场树木等物品经济损失5万元。

2020年4月,被告人王某某(54岁)为泄私愤,驾驶摩托车至一处院落附近,向停放门口的一辆大众途观L型汽车泼洒汽油,并点燃烧毁。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确认王某某涉嫌犯有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就本案向淄博高新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淄博高新区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方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毁坏车辆及车内物品经济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

被告人王某某为泄私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淄博高新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为泄私愤烧毁他人车辆 该行为构成放火罪还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以试驾之名将车开走的行为定性
男子感情不顺砸33辆车泄愤 包括7辆宝马(图)
安徽版“于欢案”:凶手扬言“灭全家”,被告人高呼“拦住他”,何罪之有
被挡数小时,电话无人接,西安一车主怒砸拦路车,最终……
本案是否构成诈骗犯罪?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