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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本精选 .doc
文档介绍: 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本
【第1篇】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本
再审申请人梅xx,男,1965年x月x日生,汉族,住xx市xx路xx号,居民身份证号:xxxxxxxx,联系电话:136xxxxxx.
再审被申请人xx市永川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地址:xx市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组织机构代码:00933664-3.
法定代表人:xxx 局长
再审申请人与xx市永川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因招聘考试程序违法一案,因不服xx市永川区人民法院20xx年5月13日作出的永法行初字第00043号行政裁定书和xx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8月12日作出的渝五中法行终字第00277号行政裁定书,现特依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依法提出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xx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永法行初字第00043号行政裁定书和xx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渝五中法行终字第00277号行政裁定书。
2、请求贵院依法确认被申请人201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区中医院驾驶员岗位的考试程序违法。
3、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一、原审法院在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上存在错误。
原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为申请人不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是错误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来看申请人是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行政行为相对人和与行政行为有厉害关系的人是两个不可等同的法律范畴,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一定属于与该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而与行政行为有厉害关系的人不一定仅是该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原审法院错误的认为只有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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