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知道一个成语——废寝忘食,然而,我们有多久没这么做了?
连吃饭都会忘掉,那是什么有趣的事情?必然是有意思到你专注至极,连自己都忘掉了。
如果我们不会“忘”事情,代表这阶段的我们活得不够好。
一个总经理在京都游玩,玩到超过了时间,连开会都忘掉了,甚至连飞机改期都忘了,试想,他这京都之玩该是多么专注入迷,这种情境,令人多么羡慕,令人多么赞佩。若他只是记得回程,记得返台准时开会,那他有啥特殊、有啥过人之处?
我们今日的问题,便是不会忘。
会忘,表示眼下他正专注于某事,以至于现在的事把它掩盖掉了。会一直没想起来,表示当时他的专注状态竟持续了颇一阵子,令那件被忘了的事再也浮不出忆海的水面了。
某次在旧书店,见一人自书中翻出好几张夹在书页的千元钞票,然后告知了老板,大伙聊了一下,皆曰:“这人亏大了,竟把钱藏在书里,却忘了。”出了店,我再想,他既忘了自己还有这笔钱,又何损失之有?
我们若能忘了曾经借钱给某人,不管是3000块或是20万,岂不正如同不曾把钱借出去过?
好些年前在美国,有一次,我想看某部电影。这部电影极重要,我已注意了很久,且已准备就绪,于是马上便要去看。突的一下,不知是忘了什么事,或是离城,或是奔赴哪儿,结果就忘了这回事。许多年过去也没想起。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看了一部电影,看的时候我突然浮起某个熟悉的念头:这部片子是不是和我有过一个什么样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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