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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对用人单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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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按照法律规定是无效的,那么这份无效的协议对用人单位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01

补缴社会保险费


《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第二条规定,劳动者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个人缴费,或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约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资之外另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由劳动者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或者续保,如劳动者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比例承担费用,或者要求补缴个人缴费与用人单位缴费的差额,或者要求将个人参保改为单位参保,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还应承担对劳动者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义务。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用人单位以现金方式支付劳动者社会保险费或用人单位采取由劳动者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做法,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如劳动者申诉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依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及《关于贯彻<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裁决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申报手续,双方均应补缴社会保险费,从公平原则出发,劳动者应将用人单位以现金方式支付本人的社会保险费用返还用人单位。

实务中,如果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社保补贴在工资表中没有体现,不能与劳动者的每月工资明确区分,或有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已经发放了社保补贴,可能无法要求劳动者返还。

02

罚款、加收滞纳金


除补缴社会保险费以外,《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03

赔偿相关社保待遇损失


因特定情况的发生(如就医、工伤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时,即使当初劳动者系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劳动者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关的社保待遇损失。

Part.1

医疗保险待遇

案号:(2015)宁民终字第4864号

裁判观点:康平水引公司与徐怀丽签订的书面用工合同符合劳动合同的特征,故该书面用工合同的性质应属于劳动合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徐怀丽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康平水引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知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审法院判决康平水引公司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范围内,支付徐怀丽未能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报销的医疗费,并无不当。

Part.2

工伤保险待遇

案号:(2021)苏0214民初4104号

裁判观点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决定了劳动关系双方不得自行确定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或者选择保险项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约定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单位直接支付社保补贴的,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本案中,虽刘燕平入职时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但该协议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刘燕平所受伤害为工伤,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爱尔信公司在刘燕平发生工伤时未为刘燕平缴纳社会保险,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Part.3

养老保险待遇

案号:(2017)苏01民终5235号

裁判观点:鼎丰公司主张没有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是王大林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所致,提供2007年9月19日有王大林署名字样的放弃书(复印件)。鼎丰公司提供的放弃书是复印件,没有原件可供比对,王大林也否认放弃书的真实性,因此,鼎丰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王大林自愿放弃参加职工社会保险。鼎丰公司没有为王大林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Part.4

失业保险待遇

案号:(2021)鲁1312民初1292号

裁判观点:本案被告临沂市经济学校在2019年9月1日与原告尚德喜签订聘任合同时,约定将社会保险费发放给原告尚德喜个人,由其自行缴纳,属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该部分约定无效。因被告临沂市经济学校未为原告尚德喜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导致原告尚德喜离职失业期间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故被告临沂市经济学校应赔偿原告尚德喜损失。

结语

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法定义务。首先,用人单位不能存在侥幸和违法的心理主动引导劳动者放弃缴纳,其次,劳动者也不能因各种原因拒绝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双方都可能承担后续的用工风险,得不偿失。特别是用人单位,双方的私下协议或者劳动者单方放弃或者同意停止缴纳社会保险的声明都是无效的,都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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