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员工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按劳动合同的规定,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对于员工的离职,只要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就没有任何问题。按目前的情况来看,员工的离职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种类离职所拿到的离职补偿金,在个税上对待也不一样。
1、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员工取得的离职补偿金,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依法破产,员工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务合同,员工取得的一次性离职补偿金,包括企业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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