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小” 活动管理办法
(2011-05-28 19: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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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青年“五小”活动的成果要求、申报及评审程序、奖励等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青年职工“五小”活动的开展。
2 制订依据
3 术语和定义
“五小”活动是指35岁以下青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围绕企业的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而开展的小革新、小设计、小改造、小发明、小建议活动。其活动总投入不超过5000元,联合参加的岗位总数不超过三个,联合参加单位总数不超过两个。
4 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
4.1 管理组织
集团公司成立“五小”成果评审小组,成员由集团公司工会、综合事务部、股份公司企业管理处、技术处、设备动力处、安全处构成。日常办公机构设在集团公司团委。各基层单位团组织成立本单位的“五小”成果评审小组。
4.2 职责分工
4.2.1 团委
a) 负责召集“五小”成果评审小组成员,进行每年一次的评审工作;
b) 负责每年组织一次“五小”成果发表会;
c) 负责督促基层单位按照奖励标准进行表彰奖励。
4.2.2 “五小”成果评审小组
参与“五小”成果的评定和 “五小”成果发表会成果的评比工作。
4.2.3 各基层单位团组织
a) 负责组织本单位“五小”成果活动的开展;
b) 负责本单位“五小”成果活动的发表、评审工作;
c) 负责本单位“五小”成果的推荐、上报工作。
4.2.4 各基层单位“五小”成果评审小组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07—18发布 2005—07—18实施
负责本单位“五小”成果的评审及上报。
5 “五小”成果的范围
5.1 凡岗位职责范围内提出的具有改进、革新因素的项目。
5.2 有利于企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提高的项目。
5.3 有效地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以及自然条件所进行的项目。
5.4 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的改进。
5.5 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改进项目。
5.6 已(待)申报或已获“五小”以上奖项的成果及其拆分内容,均不在“五小”成果范围内。
6 “五小”成果申报及评审程序
6.1 “五小”成果完成三个月后,项目负责人需向所在基层团组织申请填报“华北制药集团公司青工‘五小’成果申报表”(见附录A)。
6.2 基层单位的“五小”评审小组对本单位上报成果进行初步评审和推荐。
6.3 由基层团组织召开本单位的“五小”成果发表会,并评选出优秀成果。
6.4 所推荐的优秀成果,经本单位行政领导、技术部门(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的,需有财务部门认可)认可后加盖公章,申报正式材料一式二份(单位留存一份),同时提供不超过200字的简要材料一份,连同电子版一同上报集团公司团委。
6.5 每年12月15日前,由集团公司团委组织“五小”评审小组对所报“五小”成果进行评议审定。为保证评比的公证性,集团公司团委在每次评比过程中,聘请名额不等的德高望重、管理和业务经验丰富的专家参与评议审定工作。
6.6 每年12月31日前,由团委组织集团公司“五小”成果评审小组评定、推荐出的优秀成果,参加每年一届的“五小”成果发表会。评审小组根据“华北制药集团公司青工‘五小’成果发表评分标准”(见附录B)评出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
6.7 对于成果投入资金大于5000元的,或所创经济效益大于10万元小于30万元的,以及有向科技成果、QC等上级成果推荐潜力的,原则上设“最佳推荐奖”,不参加现场发表,并由团委负责向上推荐。
7 奖励
7.1 对被采用的“五小”成果,必须经过实际应用,根据其社会效益,生产中作用大小及推广范围,评定相应的奖励等级。
7.2 在年度举办的集团公司“五小”成果发表会上发表的项目一等奖给予价值300元的奖励,二等奖给予价值200元的奖励,三等奖给予价值100元的奖励,特别推荐奖给予价值100元的奖励。费用由团委统一负责。
7.3 “五小”其它课题的奖项由团委确定后各单位自行奖励,下限为价值20元。奖励费用的由各单位从基层五小成果奖励基金中支出。
7.4 基层“五小”成果奖励基金由各单位从每年申请的经费中,按照每人2元提取。
7.5 集体取得的“五小”项目的奖金,按个人贡献大小由项目负责人合理分配。
7.6 在集团公司团委年终评先工作中,对积极参加“五小”活动者优先考虑。
附录A
华北制药集团公司青工“五小”成果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项目类别
(1)小革新 (2)小设计(3)小改造(4)小发明(5)小建议
负责人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职务
电话
联合参加岗位
联合参加单位
参加人员
选题理由
要因分析
制定
目标
实
施
过
程
完成效益
本成果投入金额:
本成果产生效益:
巩固措施
本单位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评委意见
年 月 日
注: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附录B
华北制药集团公司青工“五小”成果发表评分标准
项 目
评分标准
分 数
1、 选题
(20分)
1.1 选题需从实际出发,密切结合本单位方针目标,针对关键问题,(也可针对公司其它单位问题进行选题,请在上报材料中注明)。
1.2 制定目标、目标值应具体明确。
1.3选题过程论述清楚。
(10分)
(5分)
(5分)
2、原因分析
(15分)
2.1 掌握现状中的问题点,找出造成问题的原因。
2.2 要因的确认论据要充分。
(10分)
(5分)
3、对策与实施(20分)
3.1针对要因制定对策,对策具体便于实施。
3.2对策要有专人负责。
3.3对策实施过程中,专业技术、管理技术和思想工作要紧密结合。
(10分)
(5分)
(5分)
4、效果
(30分)
4.1 活动前后对比,课题涉及的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劳动效率、生产收率等等,有显著提高。
4.2 取得较明显的社会效益。
4.3 直接经济利益以金额表示,不能用直接经济效益的要用相对值表示出来并写明评价依据。
4.4成果必须经过一个月以上的巩固和考验(重大成果要经三个月的巩固和考验)并具备本单位的认证。
(10分)
(10分)
(5分)
(5分)
5、巩固措施
(10分)
5.1 防止问题再发生的措施要齐全。
5.2遗留问题底数清,下步活动目标明确。
(5分)
(5分)
6、发表水平
(5分)
6.1 条理性、逻辑性强,语言简练,发表时间在15分钟内。
6.2 对评委所提出的问题解答清楚,明白。
(3分)
(2分)
附加说明:
本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团委起草。
本管理办法主要起草人: 李国青 史忠敏
本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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