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慢慢收尾,2020年农民朋友又将迎来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的开始。可以说这是确权工作的最后一环,也是对农民朋友来说很重要的事情。
毕竟在农村除了土地外,对农民朋友来说最重要的资源就是宅基地了。但因为今年进城打工的农民朋友越来越多,所以农村的闲置土地也就越来越多,不管是土地确权还是宅基地都能更方便的将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整合出来,并且发挥出其最大价值。所以2020年要开始的农村宅基地确权,农民要注意“4不1撤销”,别被落下了!
一、4不
这“4不”分别指的是:1、若存在尚未解决的争议,不能进行宅基地确权;2、违反“一户一宅”的,不能进行宅基地确权;3、宅基地与现有使用人信息不符的,不能进行宅基地确权;4、若存在证明资料缺失或不齐全的情况,不能进行宅基地确权。
因为并不是什么人、什么情况下,宅基地确权都能正常进行。在农村,不少农民朋友都觉得宅基地是自己家的财产,是祖上传下来的。但实际上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给每家每户的村集体财产,所以在一些情况下,宅基地并不能顺利进行确权,大家一定要好好注意,看看自己家有没有这种情况。
二、1撤销
撤销指的是撤销户口已迁出人员的宅基地确权申请。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财产,所有有些农民朋友因为去城市发展,户口也迁到了城市,那么村集体的财产自然就与其无关了。对于这类人的宅基地确权申请也会因此被驳回。
对这些,你有什么想说的?又有什么独到的见解呢?欢迎留言与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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