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靠谁来监督?普通群众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吗?
虚假诉讼,原告因为利用自己举证的已有证据赢得了官司,获得了民事赔偿。虽然有些被认可的证据,并非真实,却因为某方一时不查,判得原告赢了官司。
而做为被告一方,或因应诉不利,或因投鼠忌器,默认了原告的举证,输了官司 赔了款!
当然,如果,这是两个个人之间的恩怨,外人也毋庸置喙,并不损害其他人的权益,别人也不会去关注。但是,如果,涉及到非个人,输了官司,赔偿款损失的是集体的财产。那么,这样的虚假诉讼,该由谁来监督?
更有甚者,原被告双方,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演了一出戏。侵吞了公有资产,这样的虚假诉讼,请问靠谁来监督?民不举官不纠,被告不举证,别人有权利或义务举报吗?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