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哥说执行
(上述问题来源于网友咨询)
明眼人都知道你是想花小钱要回自己的血汗钱。
我想说的是,做事情要能分得清主次,打经济纠纷类官司有三个重要的点:
一、是要赢。
二、要保全到财产。
三、要能执行到钱。
反推就打官司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要回钱了。
那么你应该去想想,谁能帮你要回钱呢?
这点应该如何认定?
大部分群众都认为,能打赢官司就能赢回钱了。
很明显,这个答案不全对,甚至我觉得是错误的认知。要真正打赢一场经济纠纷官司,其实是需要考虑的要件是很多的,一般律师会告诉你,你应该准备好什么材料,然后你就草草的签下了委托,正规的大所,可能合同里面有说明,不涉及执行阶段的服务,至于执行是什么?可能你只有打赢了官司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个格局呀——执行局?
其实打这种官司,真正要准备材料的是律师才对,律师应该去摸查对方有无实际履行能力,如果对方没房没车没存款,你赢了官司又有什么用?
更何况题主说的是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多数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我请问:有几个老板会把大几百万放在公司账上等你来告?等你来执行?
只要傻子才会!请问傻子能干老板吗?
实务当中,大部分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官司,打到最后都要打到股东的老婆那里去。意思也就是说,会打的,一口气打干净,不会打的,就一个官司拆成五个官司打。(当然,后者在行业里面来讲就是持证的骗子。)
一般公司,多数是皮包框架,公司法人名下也是一穷二白,这是常规的诉讼结果。
后果:赢了也没钱。
理想一点的,查下公司实缴,可能会追加到股东,但是结果一查,名下又是啥都没有。
后果:赢了也没钱。
大部分财产其实都在这些老板们的老婆那里,所以应该要做的是,想办法把股东的老婆立到案子里面去,目的不是打共债,二是为了你有这个权利去查对方老婆名下的资产,这样到时候做个析产就能直接执行老板老婆的财产了。
有的人问:法院难道不知道他们是婚姻关系吗?共同财产可以扣掉一半啊。理是这么个理,问题是她老婆一个人名字的财产,你确定一定能查到吗?他老婆的银行卡?你案子不立进去?你拿什么去查她老婆名下的银行卡?你共债拉不进来,你就必须要提供出来准确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线索信息,供法院查封并执行。
以上考虑,是打诉讼要了解的要点。
以下:
再说说律师费,有高有低,律师费和诉讼费,既然是基于对方违约,那么在规定范围内,也是可以主张对方出的,只不过律师费是有一个范畴的,你也不能请一个100万律师费的律师去打一个10万标地的案子。
也就是说,自己是垫付,诉求一栏,律师应该主张对方出这个钱,因为这个钱都是经过违约造成的。
关键在于——要“靠谱”。
以上是我的个人说法,各位网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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