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高压触电致人死,供电公司与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梁福应陆斌请求帮其驾驶拖拉机,途中撞塌路边高压电线杆,受害人吴沐驾驶货车路过被高压线电击致死,家属遂将供电公司、梁福、陆斌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96 568.3元。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侵权赔偿纠纷作出终审判决。
    2012年12月1日,应陆斌的请求,梁福驾驶属陆斌所有的多功能无号牌拖拉机从渠黎镇渠仔屯开往渠黎镇渠留屯。当该车行驶至县道527线6KM 200M处渠黎镇联绥村渠留屯路口路段时,梁福驾车右转弯拐入渠留屯村道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拖拉机碰撞中道路西侧的029号10KV高压电线杆。029号电线杆受撞击后发生倾斜,致使029号和030号电线杆之间的导线垂落。不久后,吴法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527线县道从渠黎镇渠黎街方向往东门镇东门街方向行经该处时,车厢与垂落的导线发生接触产生火花,车辆前行的过程中扯断一相线路,该车乘员吴沐在下车检查时触电受伤。事故发生后,吴沐被送往扶绥县人民医院抢救,因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扶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过勘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被告梁福未依法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依法登记的拖拉机上路行驶,不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造成事故,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吴周驾驶牵引车牵引挂车行驶于道路,属正常行驶,吴沐属于正常乘坐车辆,两人无交通违法行为,不承担事故责任。因双方就其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而成讼。
    经审理,扶绥县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涉及的电力线路系10KV线路,属于高压线,被告扶绥供电公司通过该线路输送电力属从事高度危险作业。据此,本案应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本案的由受害人不是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触电身亡,因此,被告供电公司作为高压线路的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被告扶绥供电公司在本案中存在过错:1、被告供电公司作为涉案电力设施的产权人,事发时横跨527县道公路的高压电线与公路路面的垂直距离未达到国家电力行业关于架空配电线路与道路最小垂直距离的要求,为触电事故的发生埋下了安全隐患;2、根据电力安全运行规范的要求,三相高压线应装设绝缘监视或接地保护装置,当发生单相接地时,应及时发出信号,使值班人员迅速采取措施消除故障。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挂车车厢与高压线发生接触,并在车辆前行的过程中扯断一相线路,但是保护装置未在第一时间采取断电措施,导致车辆乘员吴沐在车辆停车后下车检查时被高压电击致死。因此,被告扶绥供电公司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陆斌明知梁福无拖拉机驾驶资格,仍将拖拉机交由梁福驾驶,存在一定的过错,而且该驾驶行为系梁福受陆斌的请求无偿进行帮忙,两人之间形成无偿帮工关系。陆斌作为被帮工人,应对帮工人梁福造成第三人吴沐死亡的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告梁福明知自己无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资格,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并因操作不当致其所驾驶的拖拉机撞向高压电杆,造成横跨公路的高压电线垂落,致使行经该公路的机动车与垂落的高压电线接触,导致车上人员触电死亡,属重大过失,故梁福应对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责任。依据以上分析,对受害人吴沐因触电致死的事故,被告扶绥供电公司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告陆仕斌、梁宜福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故应减轻扶绥供电公司的责任。综合本案查明的事实,被告扶绥供电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被告陆斌承担30%的赔偿责任,被告梁福对陆斌承担的赔偿责任负连带责任。
    据此,扶绥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供电公司赔偿受害人吴沐家属经济损失281 388.31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 000元,合计301 388.31元;被告陆斌赔偿受害人吴沐家属经济损失120 594.99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 000元,合计130 594.99元,被告梁宜福对上述义务款负连带赔偿责任。
    法理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也规定,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免责事由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高度危险作业的经营者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本案中,由于受害人系触高压电死亡,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进行处理。且高压触电系被告梁福重大过失造成,应减轻供电公司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梁福系无偿帮工,被帮工人陆斌应对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造成他人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梁福无证驾驶发生事故属重大过失,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法院支持受害人家属的诉讼请求。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一讲就懂:义务帮工受伤,谁来赔偿?
义务帮工致残 索要赔偿合法
为修自家网线义务帮工受伤后谁埋单
职务侵权责任之无偿帮工责任
【实用】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五大规则汇编(老板小心)
帮工人过错致共同帮工人死亡应与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部门机构编辑出版的参考性案例中确定的审判规则)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