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13 10:26:24
案由
案号
告知
事项
1、 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 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各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
3、 诉讼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4、 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送达
地址
当 事 人
送达地址
电话(手机)
邮编
其他联系方式
当事人
确认
我已经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
当事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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