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关注中国法律服务网。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银行卡是否会被冻结,分两种情况:若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现金转走,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而若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但有很大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7〕7号)第二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此外,支付宝等网购平台账户属于法院可执行的“其他财产权”范围内,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予以查封、冻结、扣划,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从而促进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中国法律服务网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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