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有一些关于经济纠纷的法律咨询,其中不乏一些涉嫌经济犯罪的,如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对方涉嫌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的等等,因法律规定刑事立案与民事诉讼是需要二选一的,因此总有客户咨询时会问到:“律师,他诈骗我,你说我是应该去公安报案还是民事起诉他?”对于这个问题,笔者曾多次回答不同的客户,在此总结一下两者的利弊。
上述11个对比项目中,编者认为最为重要的是最后一项“执行顺序”,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3条之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执行顺序先后为: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优先受偿权(实践中多表现为具有抵押登记的担保债权)、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其他民事债务、罚金、没收财产。
当事人享有抵押登记债权时,且能保证本金、利息、违约金等等损失时,当事人可优先考虑(但非绝对)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经济纠纷,其一,该抵押担保可以有效保障损失的挽回;其二,经济纠纷中债务人一方提供足够抵押担保时,公安机关更不会轻易刑事立案。
当事人仅具有普通债权时,需要综合考虑对比表内优劣因素,综合之后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方案,必要时应咨询专业人士。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