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制度
一、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公司所属部门及分支机构的所有员工。
三、内容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效显著的部门或员工实行奖励。
1、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认识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公司技术项目的配方、流程、参数、实验数据、方法等。
2、公司密级划分
公司信息应进行合理划分、确立密级,本公司密级一般划分为以下几个登记:
(1)绝密级
① 公司领导的电传、传真、书信。
② 对于非公开的规章制度、计划、报表及重要文件。
③ 公司领导个人情况。
④ 处在研究中的经营计划与具体方案。
⑤ 公司技术核心相关方案、方向、配方及参数等。
(2)机密级
① 公司的电传、传真、合同。
② 生产工艺及指导生产的技术性文件和资料。
③ 员工档案。
④ 组织状况,人员编制。
⑤ 未审批人员的任免。
(3)秘密级
公司的经营数据、策划方案及有损于集团利益的其他事项。
4、对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5、公司实行全员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识系统培训,确保公司秘密不被泄露。
6、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工作,由行政部或主管副总委托专人执行。
7、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3)外出工作须携带保密材料,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出国工作携带保密材料的,除经公司领导批准外,还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4)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在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出,严禁滥发会议文件,会后检查有无遗留材料、笔记本。
(5)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建立专门的信息网络保密制度。
(6)保密材料应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8、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爱等工作,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9、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10、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泄露公司秘密。
11、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部;行政部接到报告,应立即处理。
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XX元以上XX元以下的工资:
①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②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的处罚,情节产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①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②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③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14、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①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② 使公司秘密越出了限定的传递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四、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颁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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