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先秦两汉儒学阐明礼乐之教,必先从分析心性入手。心性之关系在先秦有多种说法,但心性一体当为共识。大约性情是人的自然气质禀赋,其受到外物触动时会自然反应为诸多的情感好恶,而心则是人的自然感官功能,它或是因为天生的完美(如孟子的观点),或是因为受过教育与训练(如荀子的观点),能够顺应或抑制人的情感,表现出不同的思考取向,这种取向便是“志”。《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曰:“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郭店楚简《性自命出》曰:“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定。喜怒哀乐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14] 又曰:“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孟子·尽心上》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公孙丑上》曰:“持其志,无暴其气。”“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也”。《荀子·解蔽》曰:“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积虑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礼记·乐记》曰:““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 由于诗乐是人的性情与心志的外发,故在传世的先秦两汉儒家诗说文献中,亦特重“诗”与“志”以及与此相关的“乐”与“情”、“文”与“言”的关系。《尚书·尧典》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以发生论的叙述方式阐述了“诗”与“志”的关系以及“歌”、“永”、“声”、“律”诸乐文与“言”的关系。 《毛诗序》曰: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所以,志生于心,情动于中,皆发而为“言”,从广义的角度看,这种“言”经过或未经“文”的修饰皆是诗,故“诗”可与“志”对举。 如果“言”过于直白,还不足以传达心志情感的复杂与激荡,便需要有嗟叹,有永歌,有舞蹈。按照“文以足言”的观点来发挥,这些“嗟叹”、“永歌”、“舞蹈”皆是用来修饰“言”的“文”。当然,一般来说,“言”发而为诗,还应经过语言文字的修饰。《毛诗序》曰: 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开政之苛,吟咏性情,以讽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也。 故风、雅、颂是三种不同的语言表达形式,郑玄注《周礼》“六诗”曰:“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则赋、比、兴也是三种谏言形式。故“言”可与“文”对举。 《毛诗序》又曰: 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人的情感不仅可以用经过心志选择过的“言”表达出来,也可以用“声”这种比“言”更原始、直截方式表达出来,如歌哭之类。郭店楚简《性自命出》曰:“凡至乐必悲,哭亦悲,皆至其情也……其声变,则(心从之)。其心变,则其声亦然。吟,游误用也。噪,游乐也。啾,游声也,呕,游心也。”而“乐”则是这种声情的“文”,将“声”编织修饰成“安以乐”、“怨以怒”、“哀以思”,从而构成了诗的音乐形式。故“乐”可与“情”对举。与乐相关的礼亦是如此。《礼记·檀弓下》载子游曰:“礼有微情者,有以故兴物者,有直情而径行者,戎狄之道也。人喜则斯陶,陶斯咏,咏斯犹,犹斯舞,舞斯愠,愠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踊矣。品节斯,斯谓之礼。”情感的抒发需要通过礼的微杀和节制,不可直情径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在儒家的诗论范畴体系中,“志”、“情”、“言”三者虽不是同一层次的概念,但相对于“诗”、“乐”、“文”三者而言,它们却是内在的、原生态的概念,如果将“文无隐言”理解为“文无隐意“,则“意”与“志”当属同一层次的概念,皆是心的活动,与“诗无隐志”的内涵有重复之处。 联系到《孔子诗论》的具体文字,亦可见此三大关系贯穿其中。其论“诗”与“志”的关系曰: 《诗》,其犹平门,与贱民而逸之,其用心也将如何?(第四简) 《小文(旻)》多疑,疑言不中志者也。(第八简) 其论“礼乐”与“情”的关系曰: 《关雎》以色喻于礼(第十简) 以琴瑟之悦,凝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第十四简) 《绿衣》之忧,思古人也。《燕燕》之情,以其笃也。(第十六简) 《杕杜》则情喜其至也”(第十八简) 其论“文”与“言”的关系曰: 《邦风》其纳物也,溥观人俗焉,大敛材焉,其言文,其声善。(第三简) 《十月》善諀言,《雨无正》、《节南山》皆言上之衰也,王公耻之。(第八简) 又有杂论诗人之志、情、言者: 《颂》,平德也,多言後,其樂安而遲,其歌绅而篪,其思深而远,至矣。(第二简) 木瓜得币帛之不可去也,民必固然。其离志必有以逾也。其言有所载而后纳,或前之而后文,人不可 也。(第二十简) 《大田》之卒章,知言而有礼。(第二十五简) 《墙有茨》慎密而不知言。(第二十八简) 所以,“诗无隐志,乐无隐情,文无隐言”是《孔子诗论》的三大纲领,也是我们理解先秦两汉儒家诗学的关键之一。 -------------------------------------------------------------------------------- [①]见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整理者定此篇名为《孔子诗论》,本文同意李学勤的看法,以此篇文字中多引孔子论诗之语,实为孔门后学的《诗论》,并非孔子的《诗论》。见李学勤《〈诗论〉的体裁和作者》(上海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编《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页51-61。上海,上海书店,2002)。 [②]上海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编《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续编》,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 [③] 网址为:http://www.bamboosilk.org [④] 为方便引文,本文所引《孔子诗论》多据濮茅左《〈孔子诗论〉简序解析》附录《〈孔子诗论〉竹书现状》,见《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页38-47。 [⑤] 饶宗颐《竹书〈诗序〉小笺》,《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页228。 [⑥] 何琳仪《沪简〈诗论〉选释》,《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页244。 [⑦] 见简帛研究网刊李学勤《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诗论》分章释文》、裘锡圭《关于〈孔子诗论〉》(裘锡圭《中国出土古文献十讲》页304,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⑧]简帛研究网刊朱渊清《上博《诗论》一号简读后》。 [⑨]见简帛研究网刊李学勤《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诗论》分章释文》、裘锡圭《关于〈孔子诗论〉》。 [⑩]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11] 刊于简帛研究网。 [12] 《孔子诗论》与其前两篇《鲁邦大旱》、《子羔》(此两篇公布于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出于一人抄写,三篇中所有的“言”字皆写作“ ”,将最上面一横省去,与其他战国楚系文字中的“言”不同,这可能是抄写者个人的书写习惯,唯此残字上保留了最上面的一横。 [13] 罗根泽《诸子考索》,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14]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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