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
所
管
理
制
度
XXXXXX中医诊所
2023年5月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师工作制度
1.必须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坚守工作岗位,穿工作服,戴帽子,操作时戴口罩。诊室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
3.文明礼貌服务,关心、体贴患者,仔细询问病情、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细致地为病人检查,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详细交代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转诊。
4、做好门诊日志登记;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
5、严格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合理选择药物。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正确开具处方。
6、做好居民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开展健康教育。
7、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
8、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1、在门诊日志上逐一登记前来就诊的病人,不得漏登,登记日志数与处方数符合率要达95%以上。
2、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家庭(现)住址、病名(诊断后)、初诊或复诊等九个基本项目。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
3、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晰。不能有缺项、地址不详细、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4、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完整、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按规定时间以最快的方式向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并在门诊日志上作“疫情已报”标记。
处方管理制度
1、执业医师应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统一格式,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2、处方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等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3、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不得使用商品名。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4、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5、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6、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7、处方开具当日有效,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8、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保存期满后,经诊所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诊所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消毒隔离及疫情处理的程序。
2、诊所医护人员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以最快的方式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
3、对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和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进行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于24小时内报告,并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4、诊所工作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瞒报、谎报、漏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漏报、缓报。
5、诊所工作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6、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药品购进及调剂管理制度
1、为规范购进渠道,保证药品质量,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购进,购进时要审核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对与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4、购进药品时,要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备查:①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③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④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⑤合法票据;⑥从生产企业购进的药品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加盖原检验机构公章;⑦购进医疗器械还要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营业执照》,该批次的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等。
5、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并按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执行。合同中应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6、购进进口药品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7、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8、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实际购货情况的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内容应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验收结论等。购进票据和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9、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制度,药剂师和调剂员要认真检查核对医师开具的处方,杜绝不合理处方。对合规处方给予足量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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