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全了,各种主体谁发证,看这份15部委协调会纪要


导读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载体协调会纪要


从这份工商总局等多部委参加的会议纪要可以看出,一些特殊主体,如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服务所等由司法部门赋码。因此,工商部门并无登记此类主体并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权限。

这份文件中所建议实施的项目,在会议后均逐步实现。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关于转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载体协调会纪要》
你的营业执照要失效了,你还不知道?怎么换照?去哪儿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提醒】当心你的发票无法报销!这些最新规定要知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构成
重磅!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公布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