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要根据刑事法律规定告知被告人口供,的注意事项。
电信诈骗的高科技属性,一些电子证据消失后就比较难恢复了,搜集证据过程中对嫌疑人的口供依赖较大。假如嫌疑人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在审问中拒不供述的情况下,全部查实相关证据是有一定的困难的,查实他曾经打过多少诈骗电话、诈骗成功多少钱、谁是受害者,是有一定的困难的,也较难串并案件。作为辩护律师首先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专业化的会见技能。
很多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就是聊天,根本就不知道在会见时该如何和犯罪嫌疑人交流,很多人一被关进看守所,就六神无主,脑子一片糊涂,律师在会见时,一定要给他解释清楚,只要解释清楚,心里有底了,才能坦然面对。在看守所与外界隔绝,度日如年,只有清楚的知道自己每一天每一个时间段可能面临什么,心里才会踏实一些。
(二)下面这三个时间节点一定要告诉犯罪嫌疑人:
(1)被抓后第一天到第十四天。会对犯罪嫌疑人做二到三次口供。这前几次的口供非常重要,一定不能掉以轻心,前几次口供一旦做坏了,后面的工作将非常棘手。
(2)被抓第十五日至第三十七日,即到检察院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之日。这个时间段内,公安人员会提审一到两次,检察院的一般也会来提审一次。
(3)批准逮捕后至法庭审判之日。在这个阶段一是进行辨认专题审讯。辨认同案在押人员、确认姓名、昵称、在团伙内的分工,指出同案人员接打电话次数。二是进行证据固定专题审讯。通过嫌疑人对赃物、账本等物证、书证的确认完成证据的固定工作;通过前期获取的信息、流量数据进行分析、审讯,确定嫌疑人拨打电话的具体次数。三是进行核实案件专题审讯。在查找被害人、核实案件之后,就有关案件事实进行专题审讯,形成较为完整的犯罪过程、事实的印证。
(二)电信诈骗律师要掌握公安侦查人员的讯问策略。
在会见时,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律师依法做详细的告知解释。很多犯罪嫌疑人在面对公安时六神无主,被公安侦查人员牵着鼻子走。本来参与诈骗了100万结果成了200万,本来是从犯结果成了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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