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几乎每年必考,可是又很容易做错、混淆。
所以今天对视同销售做一个整理,赶紧看过来啦~
一、增值税
1、不征:
将自产、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企业不动产在建工程
2、视同销售货物征: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
(2)在境内不同县(市)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转移货物
(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①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抵偿债务,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平均销售价格。
②用于分配、投资入股、无偿赠送,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平均销售价格。
注意: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受托方同类价格的,才需要按照组价计税,考生要注意两个价格适用的先后顺序。
(4)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
解释:
投资: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分配:将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无偿赠送:将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5)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消费税
①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动产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独立核算机构、奖励等方面。
举例:实木地板厂将自产的实木地板用于总经理办公室装修,视同销售征消费税
②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奖励、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土地增值税
1. 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2. 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
五、资源税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来源:会计帮官微 作者:牛逼豆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