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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陈来悯律师
扬长避短,包含了应用、交流、学习三层意思:发挥自己的长处,回避自己的短处;宣扬别人的长处,回避别人的短处;善于学习使自己擅长的技能更长,避开自己的短处。
By 百度百科
费率招标是定额计价模式下的产物,并不为大多数同行所喜欢,很多造价人谈到费率招标即色变,认为它是落后的、非市场的、与时代不相适应的计价模式。
但很多时候,考虑到工期、资金回笼等原因,特别是“三边工程”,业主需尽快确定施工单位,又无法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此时,可选用费率招标或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诚然,费率招标有其历史性和局限性,它是定额计价模式的产物,使用中有诸多的问题。
笔者通过对费率招标常见问题的归纳,结合项目招标案例来总结“避短之策”,为提升费率招标下成本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费率招标常见的问题
费率招标是以定额为依据,投标人填报综合费率或下浮率,待施工图纸完成后以合同约定的取费编制施工图预算。
费率招标常见的问题如下所述:
1.定额本身的问题让费率招标的遗留问题多
费率招标是以定额为依据,而定额只是为实际工程造价提供一个参考,定额本身主要存在以下3点问题及局限性:
①定额本身可能就是不平衡报价的源头。例如,桩基工程、降水工程与市场相比偏高较多,而砌体人工费与市场相比偏低较多。
②部分定额与普遍采用的施工方案不匹配。例如,上海2000定额中,模板采用工具式组合小钢模,与市场上普遍使用的木模板施工方案不匹配,其价格偏差较多。
③现场条件多变、复杂,定额子目选用亦具有灵活性与争议性。例如,上海2000定额中钢筋可以按照直径套用,也可以按照构件类型套用,而两种方式定额水平略有差异。
2.不能事前定价,难以得到合理价格
对于信息价中价格缺失的材料费的计取,中标后定价对甲方不利。信息价中不可能包含所有材料价,因信息价中对品质有特别要求的材料价格的缺失,施工过程中有大量的核价工作,中标后的定价不仅不利于甲方得到合理价格,同时大量的谈判、协商工作也增加了管理成本。
3.界面划分不清晰,责任约定不明确
很多费率招标合同相对简单,加之没有较完善的图纸,对总包、分包、甲供材的范围、总包方的管理责任约定不明,这不仅加大了现场管理的难度,也增加了工程与成本两个部门的协调工作。
4.合同条款不完备,争议问题较多
费率招标最大的诟病是工程造价在事前不确定,可控性差。不可控来自于事前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致使施工过程中出现大量的现场签证及索赔的活口,施工方可以通过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达到增加合同额的目的。例如,一些措施项目约定不明,造成费用增加。
费率招标下的成本管控对策及案例
既然对费率招标的问题已心中有数,则应从问题出发,在使用费率招标时,对症下药,以更好应用费率招标。
优化费率招标,可以从计价方式、合同条款2个方面着手。
基本思路
●计价方式
在计价方式上,采取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两种方式相结合,取长补短,灵活地调整定额偏差较大子目。
●合同条款
在合同条款的制定上,事前约定材料价格,理清工程界面、做好责任划分,对易争议项尽可能约定详细。
管控对策
●计价方式
(1)针对定额的局限性,可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清单计价模式相结合的计价方式,以取长补短。
结合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的不同特点,可以对应不同两种不同计价方式:
适合采用定额计价的情况:
a.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
b.常规施工方案且定额水平与市场水平差异不大的措施项目。
如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采用定额计价模式。
适合采用清单计价的情况:
a.与施工方案关联较大的的措施项目。
如:降水工程,定额含量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按定额计价高出市场价较多,并不合适,可要求设计院先行设计出降水方案,编制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报价,也可由招标人事前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事前定价的方式定价。
b.定额项中未涉及的项目。
如:定额计价中未包含的特定情况下的施工扰民及民扰费等
(2)针对定额含量偏差较大的问题,灵活调整定额不合理的项目。
深究定额,最大的不平衡报价体系实际是定额,即定额中部分子目的消耗量与实际消耗量水平有一定偏差。例如:上海2000定额中,桩基工程、降水工程、模板工程与市场水平相比,消耗量偏高;砌筑工程人工含量相较于市场水平整体偏低。
每个子目单价的合理性才能最大程度上保证总价的合理性。一些造价人会有这样的顾虑:定额本身是个体系,若将某一分部或某一分项工程分离出来就破坏了定额体系,不利于投标单位报价的测定。事实上,单价合同每个子目单价的合理性才能最大程度上保证总价的合理性。所以,应摒弃自我设限的思维,打破定额时期的认知体系,即使是费率招标,也可以采用多种计价形式,灵活运用。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在限定的条件下,应围绕合理确定总造价这一目标。
笔者曾操作过的费率招标模式对上海2000定额中的模板定价予以调整,针对单价、计算规则、工作内容3个方面的约定如下:
①单价。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形式计价,不论实际采用钢模或木模,均按60元/m2的全费用单价计取,不再取费、计税,下浮。
②计量规则。工程量按与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不区分构件类型、支模高度。
③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包括模板及支撑的加工、制作、运输、支模、拆模以及固定模板的穿墙螺栓。因地下室外墙止水螺杆是结算争议较大项,需特别说明,止水螺杆等工作内容已包含在模板及支撑工程内,避免结算时需增加此部分费用。
●合同条款
(1)事前约定部分材料的价格或定价方式
无适合定额套用项或无信息价的材料价格约定可采用以下形式:
①指导价。根据项目特点,结合以往项目经验,可将信息价中没有或不适合套用定额的项目的材料价或者综合单价在招标文件中以指导价的形式一一列出,并说明技术要求。例如环氧地坪漆、成品烟道、高性能膨胀抗裂剂、外墙保温、屋面保温材料等。
②定牌定价项目。对材料品质或技术要求较高的材料可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使用前采用定牌定价的形式定价,并约定好管理费和税金的取费。
③核价。其他没有约定的材料价格,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核价的流程、方式等。
(2)清晰划分工程界面及责任
不论采用何种招标模式,理清工程界面是成功招标的前提。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约定总包和各分包方的施工界面,明确指定分包工程、甲供材、独立工程、甲指乙供及限定品牌的材料等。对总承包管理,需明确以下责任:①对甲供材管理的约定、采保费的计取方式、损耗率,以及结算方式的约定。②对指定分包管理责任的约定。③总包管理费及水电费计取方式的约定。
(3)细化合同中易争议项的约定
①约定专业定额的优先级。
②对易存在争议项的定额子目的套用需事前详细约定。
事前详细约定易争议项,避免后期发生争议。可对以下类似问题进行约定:大开挖土方后平整场地费是否计取,钢筋按直径套用定额还是按照构建类型套用定额,钢筋接头电渣压力焊、机械连接是否按定额套用还是以指导价计入,采用商品混凝土泵送费是否还计取,干粉砂浆按散装还是袋装计取,找平层、楼地面等粗装修用混凝土采用泵送还是非泵送混凝土等。
③与施工方案有关的非实体部分的约定。
与施工方案有关的非实体部分需事前约定是否计取费用、如何计取,需要尽可能详细约定。有些施工单位采用低价中标策略,中标后通过不断索赔增加利润。例如,地下室外墙止水螺杆、马凳筋往往是施工方常常高价索赔的方面。笔者曾在结算审核时,发现马凳筋工程量超出较多,原因是编制人员按照监理审批的施工方案中的马凳筋间距0.6m计取,而实际设计规范是间距不大于1.0m,实际施工间距不会小于1.0m,该部分的工程量的偏差60多万元。对于此类问题可在招标时约定如下:马凳筋等措施钢筋间距按照设计规范最值计算,若实际需提高标准且增加造价的必须事前通过业主方设计、工程、成本等部门的联合审批方可执行,且需施工过程中三方现场取证,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招标案例
以上海2000定额为例,笔者以曾操作的费率招标略作调整作为案例说明费率招标的应用,编制时间2012年10月。
投标报价说明:采用三种计价方式,案例中的全费用单价部分和固定总价部分均由招标人定价,投标人无需对该部分报价,招标人定价的部分也可采用清单或模拟清单模式由投标人报价。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下表中分别填报下浮率。
其中:
1)定额计价部分。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即,考虑到定额中降水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拆除工程与市场行情存在较大偏差,将这三个分部工程从定额计价中剥离出来由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按市场价定价。除这三项外其他分部工程按约定的计价程序采用定额计价。
2)全费用单价包干部分。包括:土方外运费、围护工程拆除费、钢筋拆除及型钢回收费、模板及支撑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其他措施费项目。即,定额中未含或不适宜定额计价的项目由招标人采用全费用单价形式定价。也可采用模拟清单计价模式,由投标人报价。
3)固定总价部分。包括:施工降水排水费。即,在降水方案已明确的情况下,招标人对该部分采用固定总价形式定价。也可采用总价包干的清单计价模式,由投标人报价。
具体约定见下表:
费率招标并非不可用,扬长避短、风险预控是前提。本文从总结费率招标的常见问题入手,将已知风险的预防措施前置,从施工图预算编制的依据——计价方式、合同条款两个方面切入,完善、优化费率招标模式下的管理方法。
在计价方式上,摒弃费率招标就单纯采用定额计价的老套路,而采取扬长避短、取长补短相结合的策略,在招标环节缩小风险范围;同时,在合同条款上,针对费率招标的常规问题针对性地采取事前约定材料定价方法、清晰界定合同界面、细化争议条款,在履约环节控制。
在工作中,全过程有针对性地管控风险有助于做好费率招标模式下的成本控制。招标时定好规则,做好预控性工作;施工中的履约管理做好合同执行的规范性动作;结算时量价结合,提高资料真实性的识别能力和谈判水平。
-胡卫波的读后感-
这是我们发布的第2篇费率招标的文章,两篇文章围绕费率招标,互为补充、相互印证、相得益彰。
上一篇文章“费率招标并非洪水野兽,关键在于能否扬长避短(作者:孟庆春2017.6.28)”,是以终为始,从总结费率合同结算中常出现的问题来为后续费率合同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谈的是费率招标情况下我们应该做什么(What);而在这一篇文章里,作者孙连宗则是从费率招标本身存在的问题切入来谈管控思路和对策,重点讲费率招标应该怎么做(How)。
费率招标的避短之策,就是风险控制
没有十全十美的方案,每一个选择都是有利有弊。这就意味着即使是总价包干招标也并非一劳永逸而可以沾沾自喜,而不得以选择了费率招标也用不着因为开局不利而无所作为。我们不喜欢用费率招标,其原因是费率招标的成本控制风险大于清单招标,而并非费率招标就会让成本失控。如果把清单计价招标看作综合单价的闭口包干,那么费率招标下的综合单价无疑是的大部分都开了口,只控制了综合单价中占比小的间接费。但是,不管我们选择了哪一个方案,也不管这个方案有多么好或差,唯有“扬长避短”才能让我们立于不败之地。
在需要尽快确定单位进场施工而又无战略单价的情况下,或者财务方面的考量重于建安成本的情况下,就不得以要选择费率招标这种成本控制风险较大的招标方式以换取项目在时间上利益。此时,作为成本管理者,我们需要思考的只有一件事——避短,即如何控制风险?
进一步界定风险
下面,我从两方面来进一步界定风险:
一、从工程造价确定的角度看风险发生的位置是在计价环节。费率招标下的风险只是合同真实价款确定的风险,主要是计价风险而非计量风险——这是明确风险控制的对象。
二、从风险的组成对计价风险进一步细分。 综合两位作者的总结和观点,我认为费率招标的风险主要是两项:一是招标未竞价、事后定价。费率招标只竞争费率——即只竞争了占比极小的间接费,大部分费用没有经过竞争,需要在定标后靠谈判确定;二是定额风险。费率招标就要使用定额,定额本身的问题让计价不可控而造成风险。
风险应对措施分析
在两篇文章里,这两类风险的预控措施都有谈及。我结合同行们的方法作了4点补充。详下表:
通过上表的统计来看,我们目前所采取的主动性风险应对策略主要是规避、减轻。一共有11项措施,主要集中在预防风险2——定额计价的风险上,而对于没有竞价、事后定价的风险,目前仅有4项措施,其中的根本性措施是选择可靠的承包商,以促进在定标后达成“开局不利,但最终价格合理”的谈判目标。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费率招标的可控性低、风险大。同时,这也为我们揭示了在费率招标模式下成本管理人员能力素质要求的侧重——管理能力的要求高于技术能力;感性能力的要求高于理性能力。
因而,从成本管理高层的角度或者公司层面来讲,落实费率招标模式下“扬长避短”策略的关键是“选择”:选择管理能力较强、情商较高的成本管理人作为成本责任人;选择可靠的承包商作为中标单位。
以上是我对两篇文章的读后感,抛砖引玉,欢迎留言探讨。
作者:孙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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