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妙艳
雍正普宁事略·六年
△长垣王道兴任典史。
△奉文,每岁五月十三日致祭关帝庙前殿,用牛、豖、羊、帛各一,果五品。后殿如前殿,惟不用牛,以系公爵之故。
△自康熙三十三年至本年,共垦荒地埔并额外升科田共二十顷六十五亩二分三厘九毫二丝五忽。田地、山塘共一千三百四十九顷七十七亩八厘八毫二丝五忽。
△三月,奉文改拨二名皂隶为仵作,实存皂隶一十四名,岁给工食银八十四两。
△三月,奉文拨皂隶二名充额,编工食银一十二两。内扣解小建银二钱,实给银八十两。遇闰加银四两八钱,照前会议每名给银五钱,裁解银八钱,共给银四两。
△郡庠生方道崇能端师范,知县蓝鼎元旌以“耆儒硕德”匾。
△萧应选倡修百里桥以利行人。
△本年风调雨顺,水稻丰收。
△知县蓝鼎元作《修补普宁形胜引》,对如何提振普宁地气提出自己的见解。
△知县蓝鼎元兼代理潮阳知县。
△蓝鼎元破解一系列奇案,声名大振。
△年底,蓝鼎元因不愿同流合污,得罪惠潮观察等上司,被诬贪赃革职并入狱。狱中著《鹿洲公案》,记录在普宁、潮阳任上所破疑案。
雍正普宁事略·七年
△以知县蓝鼎元受诬去职。福建邵武举人吴芮署任知县。
△浙江德清副榜贡生徐志豳任知县。
△直隶宛平吏员仲国章任云落司巡检。
△林莲茹中本科举人。后中进士,任隆德知县。
△河东总督田文镜奏请简僻州县,裁减民壮二十名。普宁遂由原额五十名减至三十名。
△风调雨顺,大丰收。
雍正普宁事略·八年
△福建晋江捐贡黄道泰署任知县。时请复洋二都于普宁,布政司王某虽赞同这意见,但两院犹未入告。刚好巡抚某咨询地方利弊,道泰备录宜复洋始末,恳请具题。
△知县徐志豳重建县衙仪门外之迎宾馆。
△奉文设立约所。
△奉府拨民壮十名在府护卫,实存民壮二十名。
△垦荒升科埔六十亩五分。田地、山塘共一千三百五十顷三十七亩五分八厘八毫二丝五忽。
△方开达以慕义好施,本年受举优学。乾隆三年复膺此荣。人以为今世中先民,无异议。
△奉旨建坊旌表节妇李郑氏。
△六月十五夜月蚀,遇雨不见。
△农业大丰收,斗米钱七十。黎民称庆。
△夏秋间,蓝鼎元被冤案基本查清。出狱,受潮州知府胡恂所聘,参与潮州府志编纂。
雍正普宁事略·九年
△洪楠(籍未详)署任典史。
△藩司王某查前令黄廷相前详以分县久有成规等事,会议请题行知府厅勘界。时蓝鼎元已解县事,因诸人所议,但知复还洋,而贵山为害于肘腋,及洋乌有不能全割之故,俱未议及,乃条陈割都事宜上之当事,经采纳,即为雍正十年所定之界。因控制得宜,两县称便。
△本年赋额一千五百九十三丁。食盐课三千八十口。
△十一月二十一日,午时末,地震。
雍正普宁事略·十年
△河南辉县贡生孟五金任知县。
△海丰岁贡向帝畿任县学训导。
△浙江金华方之宽任典史。
△奉准割潮阳水一都八图、洋乌都尾一都、贵山半图五图改隶普宁。
△陈正开中乡试举人,官教谕。
△奉发银一千六百余两,檄委潮阳中营游击魏杰同知县黄道泰督修普宁县城。计修复城墙八十九丈三尺,高一丈二尺,厚五尺。下马路三百一十九丈,高七尺,厚五尺;上马路四百六十八丈,高二尺,厚三尺;雉堞三百六十二个,高三尺,厚二尺,长二尺;城基四处共长五十四丈,高四尺,阔四尺;城楼四座,城门八扇;建盖铳柜四间,炮台四间,窝铺七间。
△知县孟五金奉文重建社稷坛于北门外,方广如制。每年春秋二仲月上戊日致祭。
△本年,知县孟五金奉文重建风云雷雨山川坛于县南里许,规模如制。每年春秋二仲上戊日致祭,与社稷坛同。先南坛,后北坛。
△蓝鼎元案于年初了结。原拟回籍,广东总督鄂弥达保荐,蓝鼎元得特旨赴京,第二次受雍正皇帝接见。授官广州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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