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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唐书〈朗本传〉》”发微——漫谈书名号的使用
2020年3月,陈寅恪先生著作《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等作品于江苏出版。这是首次使用简体横排的方式出版陈寅恪先生著作,对于有阅读“陈著”需求,又有繁体字阅读障碍的读者是一个福音。

只不过,金无足赤,作为首版简体横排本“陈著”,在新式标点符号的使用方面难免存在一些瑕疵,本文仅就《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书(以下简称《略论稿》)中的一个标点所涉及的文史问题作一讨论。
新出简体横排本的《略论稿》,与三联书店2001年出版的繁体横排本相比,除了繁体字转化为简体字外,书中标点符号也发生了一些改动,比较典型的两种,一是引号从竖排之¬ ﹂改为横排的“ ”;二是对书中引用的书名、篇名加入书名号《》。

在《略论稿》的《礼仪》一章,有一句话:“袁朗参预制定衣冠事见《隋书》一二《礼仪志》‘大业元年诏’,《两唐书〈朗本传〉》未载”。在三联版《略论稿》中,此处原文为竖排繁体字:“袁朗參預制定衣冠事見隋書壹貳禮儀志大業元年詔,兩唐書朗本傳未載”。

二者标点比较,除了“大业元年诏”加引号外,“隋书”“礼仪志”“两唐书”“朗本传”几处均以书名号处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2012年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文件规定,书名号的形式有双书名号“《 》”和单书名号“〈 〉”两种。

书名号作用是标示书名、卷名、篇名、刊物名、报纸名、文件名等,也可以标示作品名的简称,当书名号中还需要书名号时 ,里面一层用单书名号,外面一层用双书名号。

根据规定内容来看,此句中“《两唐书〈朗本传〉》”的两个书名号位置关系没有错误,只是书名号中的文献题名存在理解错误。众所周知,刘邦不会自称“西汉高祖”,赵匡胤建立宋朝时不会定国号为“北宋”,所谓“西”“北”,乃是后人为了便于标识而命名。

同理,刘昫主持修成的唐代史书也不会自称“旧唐书”。从后晋至北宋初期,该书名称就是《唐书》。至欧阳修、宋祁修《唐书》成,宋人为区别二者,才有将欧、宋作品称为“新唐书”,或称书中传记为“新传”的情况。此时的“新书”之称亦非正式书名,直到清朝武英殿刻本时,“新唐书”一词方才成为正式书名。与之相比,“旧”字加入《唐书》名前要早一些,明嘉靖时已出现题名为《旧唐书》的刻本。

在后代使用时,在某些语境之下,《旧唐书》可以简称为《旧书》,《新唐书》可以简称为《新书》,当两书并称时,也可以称之为两《唐书》。依前文所述有关规定,结合两《唐书》的题名形成过程,“唐书”一词可以作为《新唐书》与《旧唐书》并称时的共同简称,但是“两唐书”本身并非书名或者书名简称,故而“《两唐书》”的双书名号使用有误,应作“两《唐书》”。
在“两唐书”的双书名号之内,尚有一单书名号的“〈朗本传〉”。翻检史籍,在两《唐书》中并无“朗本”其人。结合上下文来看,“朗”当指袁朗。后代引用纪传体史书中人物传记时,标注出处一般以该人姓名作题名,例如两《唐书》中的《房玄龄传》《李靖传》;多人并列时称列传,如《史记》中的《屈原贾生列传》《魏其武安侯列传》;或者以某些群体分类作题名,比如史记中的《滑稽列传》、《新唐书》中的《儒林传》、《明史》中的《贰臣传》等。

在诸多纪传体史书中无“本传”的用法。“本传”一词,在民国及稍晚一点时期的学者的文章中时常可见,意为某位历史人物在史书中的传记,以区别他人传记中提到传主的情况。鉴于此,“朗本传”应理解为“袁朗本人的传”。这种行文方式之下,“某本传”不属于文章名或者文章简称,不应使用书名号。如为进一步理清章句关系,非要在不改动原文基础上将“朗本传”三字进行标示,可以考虑使用专名号。

专名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标示古籍、古籍引文或某些文史类著作中出现的专有名词。适用范围包括人名、地名、国名、民族名、朝代名、年号、宗教名、官署名、组织名等。在有需要特殊标识的时候,以一条横线加于人名之下即可。

而且,即便“朗本”是一人名,此处单书名号用于双书名号内,纵然标点符号位置不错,使用也不规范。“某书中某传”的写法,可以写作“《某书》卷几《某传》”,也可以写作《某书·某传》,没有《某书〈某传〉》的用法。

除了书名号的误用,前述引文还存在当用书名号而未用的问题。在国家有关规定中,引号使用范围包括“标示语段中直接引用内容、标示需要着重论述或强调的内容、标示语段中有特殊含义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成分”等几种情况。

《略论稿》中提到的“大业元年诏”,与前文“隋书一二礼仪志”成分相连,不属于直接引用的内容,也非别称与简称。结合上下文理解,此句作用主要是提供文献出处,就诏书本身是否有着重论述的必要也可商榷。综上所述,此处的引号使用略显牵强,而诏书作为一个文件名,适用于有关规定中的书名号用法,当无疑问。

考虑到此处文献引用较多,且存在“隋书>礼仪志>大业元年诏”的逻辑关系,如果分别使用书名号进行标识,又存在三者逻辑关系混淆不清的隐患。鉴于前文的“《隋书》一二《礼仪志》”已经标识了比较明确的层级关系,此处的“大业元年诏”可考虑前文所述之处理办法,改为“《隋书》一二《礼仪志·大业元年诏》”。

单纯就一个书名号来说,属于个别标点问题,对一部作品整体的思想来说,基本无关宏旨,即使参照编校质量管理规定的记错标准,每处单独计算差错,最多也才计0.3处,相对全书的文字量更是九牛一毛,些许错误并不足以成为全书的阿喀琉斯之踵。

只是,作为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如果从精益求精的角度来看,应尽量保证知识的准确。古代的句读是读书求知的基础,关键圈点的变化可能使文意截然不同。今天的“句读”不当,同样可能于细微之处造成误解,作为文史作品的整理人与出版人,不可不慎之又慎。


作者简介

校书郎,本名吕志学,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行政职员,一个有职业操守和文化理想的业余编校人员,入抱残守缺专业,治不古不今之学。虽一生负气,亦四海有人,知道不孤矣。

转自 | 木铎书声

本期编辑:林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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