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产品宣导之一
———短期融资券(CP)
一、产品介绍
短期融资券(Commercial Paper,CP)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的,约定在一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二、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满足融资人短期限资金需求。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等有息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并可用于兑付信用债券(目前城建类企业不建议兑付债券,非传统融资不超过50%)。
三、产品特点
1、一次注册,2年有效;
2、注册后1年内可自主发行,1年后续发需备案;
3、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对于AA及以上发行主体,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互不占净资产40%额度。
4、对于AA及以上发行主体,存量企业债、公司债不占用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
5、期限和用途较为灵活。
四、目标客户
1、省内已在公开市场发行债券的大型国有企业、政信类企业、上市公司、大型优质民企;
2、省内主体评级AA-(含)以上的大型国有企业、政信类企业、上市公司、大型优质民企;
五、市场发行情况
2016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全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共发行4,325支,发行规模合计51,312.67亿元,其中CP共计发行687支,占比15.88%;发行金额6,062.95亿元,占比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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