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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出通知!“小产权房”这次要全部转正了吗?

近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确定在北京、上海、广州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试点预计将在2020年年底之前结束。试点方案提出,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房屋产权的分配也让小产权房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据媒体报道,部分不安分的房地产中介开始拿这个政策忽悠购房者,称小产权房要转正了,并推出了一批房源。 

小产权这是又要开始合法化了吗?

先来看个真实的故事:

数年前,楼某在深圳龙岗区某镇A村某路以18万的价格购置了一套村屋房产,并签订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而十年之后,该处房产遭遇拆迁,楼某获得128万元拆迁补偿款,并取得178平方米的回迁安置房(当时市价至少500万元),合共价值超过600万元。原屋主张某获知后,以被告楼某并非A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有该村宅基地使用权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被告返还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和回迁安置房。最后法院判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价值600万的拆迁补偿就这样打了水漂,而自己入手的房产也面临着拆迁。

为了缓解住房供需矛盾

两部委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可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有助于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租赁住房建成后,土地性质保持不变,依然为村集体所有。值得注意的是,耕地等农用地不在试点范围内。

入手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

第一, 不受法律保护,在法律层面上没有产权;

第二, 无法在银行贷款,只能一次性或是到金融公司贷款,利率高;

第三, 有违约风险,在房价波动情况下,当事人毁约风险大;

第四, 遇到拆迁,将很难得到补偿。

小产权房会转正吗?

小产权房问题,有关政策层面一直维持高压的态势,维持对“小产权房”违法的界定。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新政做出解释称,集体租赁住房与“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小产权房”违法性质没有改变。

对于小产权问题,网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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