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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非借确不能读

我年幼时家贫。父亲虽然是改革开放第一批下海经商的人,但家里的好日子却也只是过了五六年,自我四五岁时,除了生计必需所用之外,其余开销几乎能免则免。因此除课本之外的书籍,并不是十分易得。偏我从识字开始,不晓得什么缘故,独独对作文非常有兴趣,即便是现在并无需考试,但也常常梦见在考场上构思作文,或者是因为语文卷子上忘记了作文,急的抓耳挠腮。

母亲把一切课本之外的书统称为“闲书”,是不太喜欢我们明目张胆阅读的,这里面大概不排除经济拮据的原因。母亲并不是不通情理的人,自己也十分热爱阅读。我的脑中常出现母亲一边吃饭,一边捧书看的情形。只有当这个时候,沉浸在阅读中的母亲好像才忘记了管教我们不能读“闲书”,我和弟弟也就理所当然的也在吃饭时候,一边吧啦饭,一边贪婪的读书。有一次母亲不知从哪里借来几本书,其中之一是张恨水的《啼笑姻缘》,她说这是大人看的书,小孩子不能随便看,所以,每每看完之后,便小心的把它锁在柜子里。我和弟弟都十分好奇这本书究竟讲了什么故事?书名又为何叫啼笑姻缘?“姻缘”二字我是知道的,为何又加上了“啼笑”二字?终于有一天,母亲去姥姥家小住,我偷偷开了锁从柜子里找出了那本书。文字虽不求甚解,但书里的故事至今却仍记忆犹新,概括成一句话沈凤喜和樊家树的悲欢爱情故事(此处捂脸)......大概对于那个年纪的我来说,对故事情节曲折回转的关注一定多过对文字雕琢的揣摩。

小时候读过什么样的书,其中又经历了什么故事,是从来不曾遗忘的。从朋友或者同学那里几经周折陪了多少笑脸借来的书,不仅非常爱惜,更得废寝忘食的读完,可能读罢也还意犹未尽,不但要重读,还要将其中有意思的段落,喜欢的句子摘抄到本子里,最后把本子的密码一锁,好似将自己的世界锁在其中。借来的书读过之后,想要占为己有的冲动,不知道出现过多少次,抚摸着心爱的书想着,如果这是我的该有多好的念头常不禁让自己感觉像个小偷,想想便能红了脸。买书之便,书之便宜,的确是我曾经不敢奢望的。正是因为买书的便捷以及各种阅读工具的兴起,书好像越来越多,但读书的速度以及深度相比小时候已经大打折扣。按照我在豆瓣看书的轨迹,2014年我读了25本书,2015年读了7本,2016年读了6本,2017 年闲了些,休病至今读完了17本,而我在整个初中高中期间所读的书就已经是这所有数字相加的几倍。谁能说那时候我们不忙呢?逼疯人的高考间隙,我居然把琼瑶亦舒金庸古龙,以及当时风靡的卫斯理系列全套,以及基本上耳熟能祥的国内外名著,比如《红与黑》《茶花女》《平凡的世界》这类看了个遍。能读这么多,只是简单的因为,那些书我不仅没有渠道买,更买不起。得不到的总是好的,自古以来,遗憾总是给人想象的空间,并成为文人骚客们弄词做赋的理由。

我的家族大概有热爱阅读的遗传基因。姥爷是教语文的老师,他偏执的热爱着武侠小说。我小时候奇怪他为什么晚上从不吃饭,但却总在带着花镜,一本正经的读那些发了黄卷了边,甚至还缺页的书。有一次偷偷瞥过他摊开在桌上的书,里面的文字似懂非懂,却牢牢记得书皮上几个字《倚天屠龙记》。我想,这让他不吃饭也废寝忘食的书,一定着实有趣。小镇不大,不难知道他借书的地方。那是个用铁皮盖的小房子,经营铁皮小房子“图书馆”的人是一个老头。他从铁皮房上掏出的窗上露出花白的头发和戴着花镜的眼睛,凶凶的说一句,5块钱押金,一次1本,2毛钱一天。我好不容易凑够了5块钱,站在那铁皮窗户下,踮着脚借到了我人生的第一本大部头小说《倚天屠龙记》,正值是初三的暑假。那本书比当时看到我姥爷看的时候更破更黄了,书页卷起,散发着一种奇怪的味道。那个夏天,我带着暑假作业和各种课本住在姥姥家度过了一段最悠闲自在的时光。不会听到妈妈的唠叨,也没有人打扰,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姥姥家院子里那颗苹果树下,就着小桌子上冰凉的西瓜,如饥似渴的读着这本书,因为姥姥并不识字。她看我那么认真的读了一天有一天,然后某天,摸着那本厚厚的发黄的卷了边的书说,这书这么旧不像是你的课本吧?

我高三的前坐,是一个纨绔的公子哥。他不喜欢学习,也不爱运动,看“闲书”几乎应该是他唯一的爱好了。他看的多是武侠奇幻系列,号称多产的卫斯理全套书我便是从他那里蹭读的。整个高中时期,他练就了一种本事,看书速度极快,任何书只需2,3个小时便可以读完。下午自习时分借书,晚自习时分便已读完。之所以说我是蹭读,那是因为和他达成了一个约定,请他等到第二天下午时分再还书,这样从第一天晚上到第二天下午这期间,这本借来的书便是我的了。别人点灯熬油复习,我呢,点灯熬油读卫斯理,梁羽生,而他呢,整个上午的时间,都用来补觉了。一天一天,如此往复,很久都不曾打破这种和谐。

若说我为什么热爱大学,那便一定是因为看“闲书”没人再管我了。在垒的砖墙一般高的书墙下,以课本作为幌子,偷偷在期间放一本小说,还要堤防台上兴趣盎然的老师突然提问,或者班主任突然从后门进来,不光抓个正着还要没收“闲书”的经历再也没有了。但唯一不变的,就是依旧穷,书依依旧还是借的。

学校大门外的小巷子里,有一个不起眼的小书店,说是书店,其实不如说是“图书馆”,里面的书几乎不卖,都是出借的。那个书店里有全套的三毛,亦舒,还有海岩。彼时看书的速度已经达到高三那个前坐的标准,无论多厚的书都是一天一本。有时候因为考试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耽误了,确实心急如焚。不是因为想跟踪书本里情节到底怎么发展,而是担心浪费那一天1块钱的租书费用。我应当是把那个小书店的钟爱的书全都读了一个遍,认识了许多人,其中还有杨二车娜姆。

这一段的经历让我常常回忆起一个镜头。大一冬天的某个下午,我去归还头一天借的书。在那么多的书里,最终选择了一本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只因我翻开其中,看到这段话: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我一直在默默念着这段话,走出了小书店的大门,天空不知何时飘起了鹅毛一般的大雪。小巷子的尽头飘来一段音乐”我穿穿穿穿透了思念情网,都找不到地久天长......我看看看透了你说的谎,却斩不断青丝纠缠......”售卖磁带的小贩,三轮车上的播录机里正放着这首。那一瞬间,几乎毫不犹豫的买下了那盘正放的磁带。温兆伦,1995年《说谎》。

然后,再就没有然后了。那种因读到一本好书而心动如此的时刻在那之后几乎再也没有了。有时候,我读完一本,去书架选择另外一本的时候,常常会遭遇选择障碍。小说无益?哲学有助于思考?散文陶冶性情?还是心理辅助治疗?或者宗教给予信仰?好像都有理,书多但没了拿到一本书的快感,这个问题,又好像无解。难不成把书都送人,再从别人那里去借?即便借到了书,也回不去曾经的时代。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我们让头脑进步的速度却越来越慢,个别人提倡的碎片化阅读,对一部分人会行之有效,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不过是把别人的思想和观点,重新放置于自己的脑子里反刍。最终记忆里的只言片语和别人的思想,都会让我们自身变的不再会主动思考,并越来越空洞和乏味。我们读过的书,可能不会决定我们是否成功,但会决定我们是否会是一个有思想,有趣的人。我很想成为我一直期望成为的那个有趣的人,但那个人却停滞在25岁的年纪,一直懒于动起来了。读书,自然不是为了读而读,也无需为了计数,完全可以花上一年的时间去好好品读一本对我们的思想有意义的书,广阅读能增加我们思考的维度,精分阅读能增加我们思想的深度,其实并不那么计较。

现在我对于读书时的状态有着一种近乎变态的偏执。屋子要整洁,房间要明亮,桌子要干净,摆上一杯咖啡,旁边放了纸质的笔记本和笔用于记录。ipad不是我爱的,除非有一些找不到的书,kindle用于阅读外文书籍或者填补一段有距离的旅程时光,但最爱的还是于手指翻动间,飘散的油墨书香。所以,这么多条条框框,怎会有偷读那借来的卷翘发黄书本的乐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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