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化惯性
在他的世界中,有两类人,一类回归自然,回归原始生活,一类继续生活在现代城市。
从某个意思上来看,这是环保的意识在他的心里扎下了根,导致了这样的思维。
不过,书中所描述的何尝不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
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其实也只在于一个是想像,一个是实践。
8:最后的撒旦
光明和黑暗需要对比才成立。就好比耶稣和撒旦。
没有对比就没有存在。
只是这种心理问题的出现,却不像那么单纯。
他的双亲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且几代都是。他也一度很虔诚。
物极必反。我宁愿相信他在家中经历了一些或看到了一些与之信仰相左的事情,然后才有的变化。
11:苹果的味道
读着不由就想到了大卫·科波菲尔这位伟大的魔术师。
他在寻找的是一种释放方式。释放精神,释放灵魂。
或者说是现在的世界太多的科技,让他的肉体和精神都难以承受,他需要一个回归的点。
这有点类似于辟谷。也就是武侠里会出现的,当然仙幻小说更多。
话又说回来,谁知道瑜珈是不是也是这样出现的呢?也许瑜珈最初的本意也是释放。放松自己,一种调节的方式,而不是为了养生或别的。
15:永远,永远
一份永远的爱。
两个人相依为命,同甘共苦了一辈子,突然一夜之间,一个人去世了,剩下一个人。
还活着的人如果没有颓废伤心到死,就会思念成疾。
这是一种相思病。
这病却是爱的最高境界。爱一个人爱到不愿相信他的永离,不愿一个人面对活着的日子。
爱到眼中无时不刻都是他。
这样的爱还有什么好说的。
爱,是很危险的。
21:雨默默的
我相信精神病有一个成因,一定是家庭。
在书中的这位她,会发展到把电视上封条,对所有人沉默不言,和父母在电视台工作,以及他们几乎从来不照顾她。肯定有很大的关联。
她可以看到各种颜色的天空。蓝色是开心,红色是灾难。
她是“天才”,5岁能自主阅读。然而,这样的“天才”却成了精神病人。
没有一个爱的土壤,再好的苗子,都会夭折。
24:盗尸者
他不是要做一个弗朗肯斯坦。
他是一个爱的使者。
他妻子去世了,
他爱她!
他想让她“重生”!
没有人会相信,
没有人会帮他。
他只能去偷尸体,
自己解剖,
自己做实验。
他病了吗?
是爱病了!
32:死亡周刊
每个星期,他都要回去杀她一次。而她早在2个月前就被他勒死了。
“他把她的内脏清空,把尸体清理,四肢和身体用了很多保鲜膜和透明胶带缠上。”
——会不会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他进入了那种幻觉里。她会在他离去后,站在窗前和他挥手(重新活过来),然后打电话,每周让他回去杀她一次。
没有强大的心理,他做不到清理尸体;
没有强大的心理,他只能承受她带给他的噩梦。
33:永不停息的心脏
他已经痊愈了!他治好了自己的精神分裂。
这精神分裂本就是他自己引发的。当他偏执于追求事物真理的时候,幻觉幻听就出现了。
这让我想起了王阳明格竹。
治好他的,不是药物。而是爱。妻子、孩子对他的爱和包容。她们耐心地等到那一天——他心灵的苏醒。
“有些现象,如果用已知的各种学科各种知识都不能解释的话,那么对于剩下的那些解释,不要看表面是否很荒谬或者离奇,都要学会去尊重。因为那很有可能就是真正的答案。但是求证过程一定要谨慎仔细,不可以天马行空。”
“生和死,不重要,重要的是去尊重生命;生命是否高贵不重要,重要的是尊重自己的存在;在自己还有生命的时候,在自己还存在的时候,带着自己那颗人类的心,永不停息的追寻那个答案。有没有答案不重要,重要的是充满期待。”
这或许就是“顿悟”。
37:满足的条件
当精神病医师患上精神病!
什么样的人才是正常的人?到底是谁在影响着谁?
就如同岳不群一般,堂堂华山派掌门,苦苦熬了几十年,最终露出内心最深的欲望?
在听患者的悖论,貌似逻辑性很强,难以辩驳。
其实也不外乎两个字:尊重。
尊重生命,尊重他人的权益,尊重万物生长的法则。
不然,杀人就成了日常,抢劫成了司空见惯的事了。
42:朝生暮死
在文中,作者等于承认了自己也是一位精神病。
并不是因为他采访精神病人的时间长了,而是一开始就已经存在着这种病征。
什么是精神病人?什么才是正常人?二者之间到底是如何论断的?
任何有偏执症状的,强迫症状的,妄想的,幻听的…………与众不同的!都是。
那么,从古到今,又有几个是正常人呢?
李白不是,嬴政也不是,成吉思汗也不是…………
没有一个天才是正常的,正常的只是那些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
人人都是精神病!
(麦芽儿,慢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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