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新增野生植物268种和32类,除兔耳兰外的所有野生兰花属均被列入该名录。
野生兰花看似平常,未经批准,随意采挖、运输、出售等行为,涉嫌犯罪,会受到刑罚处罚。歙县野生兰花主要品种有春兰、惠兰、寒兰,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近日,歙县公安机关侦破2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件,方某、程某未经批准,非法采挖野生兰花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成为安徽省公安机关侦办非法采挖野生兰花第一案。
2022年2月下旬,犯罪嫌疑人方某、程某(均为宁国人)在歙县绍濂乡某村山场清理枯死松树,发现山场上有野生兰花,便用随身携带的柴刀分别采挖兰花1丛,并将其种植在租住的房屋庭院内供日常观赏。经野生植物专家鉴定,涉案的野生兰花系兰花属中的春兰,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歙县地处皖南山区,境内野生植物种类繁多,有皖南山区“野生植物王国”之称。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歙县公安机关以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为契机,推动加强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警力配置和保障支撑,不断提升公安机关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能力和水平。近年来,歙县公安机关紧盯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犯罪活动,相继组织开展“昆仑”、打击破坏野生植物等系列专项行动,持续依法严打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行为,深入摸排线索,密切协作配合,坚持整体作战、全案打击,集中破获一批重点案件,先后侦破破坏野生植物刑事案件18起,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歙县公安局、黄山日报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