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制订下发新的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适当增加公用经费拨款。从2013年9月月1日起,全县城乡公办小学公用经费由原“每生每年525元”提高到“每生每年585元”,初中公用经费由原“每生每年725元”提高到“每生每年785元”,特教学校由原来按初中标准5倍拨付提高初中标准9倍拨付。
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是学校正常运转的最低标准,是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的费用。用于教学业务、师资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办公、学校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等方面。固镇县教育局严禁将中小学公用经费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科学按照学校规模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兼顾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的基本要求。
据悉,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973号)文件精神,固镇县教育局已将提标公用经费3799000元及时拨付到各中小学校。拨款标准为小学和初中生均增加60元,学生数标准依据2013年10月24日学籍数;教学点及在校学生数不足100人的按100人标准给予拨付。县教育局提示各校拨款数额与银行认真核对,并及时入帐。(王奎贤 特约通讯员:徐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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